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简介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3年5月,前身是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平分庭。法院位于太平地区的中心地段,太平区红南路11号。全院有人员5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6.5%,其中硕士7人,占总数的13.5%。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d9-6qP,=2wI5~4U
机构设置
太平区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庭(5人)、民事庭(6人)、民二庭(4人)、行政庭(2人)、审监庭(1人)、立案庭(3人)、执行局(9人)、调研室(案件管理办公室3人)、办公室(4人)、政治处(2人)、法警队(4人)、水泉中心法庭(5人)和交通事故法庭(1人)等13个职能部门。 a8:3tr3-6VO5+7J
法院建设
近年来,法院办案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两个数字化法庭、法院安保系统等。案件查询一体机、执法记录仪、信访远程接访设备开始投入使用。我院在工作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提高案件质量,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夯实法院的发展基础。加强案件调解,实行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相结合;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风险告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犯罪案件;坚决惩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努力减少社会对抗;推行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房产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对被执行人在投资经营、置产登记等方面加以约束,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我院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司法改革,努力通过自身的基层工作实践为司法改革提供动力和源泉。 i7!9CU8-7Eb8+3w
所获荣誉
2006年被省高院授予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被省高院授予财务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2012年获辽宁省优秀人民法院称号。近年来荣获省先进个人7人,市先进个人22人,荣立三等功7人。 Y6+60x2.6Pf4+70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