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配套管理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牵头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培训工作。 U5?7Xh6?2oT4?6b
(二)负责依法对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拟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过程监督;负责合同签署的见证、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和质疑。 Z4.1TO1~8od7+5E
(三)负责指导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对招标项目开展随机抽查;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进行督查;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标前审批和标后履约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Z2=4Ud1!5ik2?6Q
(四)负责牵头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服务平台,整合共享市场信息、交易信息、主体信用信息、监管信息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j3-9qT4:6TL8-9a
(五)负责牵头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建立完善交易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开展信用考核评价;负责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失信行为,对违规失信主体及时予以曝光公示。 B7~7oF6!9cA3+3M
(六)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协助自治区相关部门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和考评,对市级交易平台内评审专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w3.5XK2.6tz1!4L
(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b7;3GF4.5Xl8+8G
(八)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Z8~,qZ3-4Qj2!7n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a2;7qH1;6jT7:2f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机要保密、人事管理、政务督办、文稿起草、档案管理、会务组织、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I,?7gA7-2QX7!4H
(二)项目管理科。负责进场项目和业务流程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项交易活动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y4-9IM2?,oI4!5z
(三)交易监管科。负责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交易规则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签署的见证、监督和管理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质疑投诉等工作。 w6-5DW1+8Un7-4N
(四)市场稽查科。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进行督查;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标前审批和标后履约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n5:5Iz1:1Ud2+3B
(五)诚信管理科。负责交易主体信息库和诚信体系建设代理机构管理等工作。承担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用信息、监督信息等市场信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工作。对主体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红名单”,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诚信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 T5-5KI7~4lG8:5r
(六)专家管理科。按照自治区关于专家库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对评审专家进行日常考核评价。负责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上报评审专家考核、准入和清退建议等情况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V1.2DN7+,c01!3q
行政编制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7正(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6副〕。 Y6:8iK5:7dQ7~5B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I7;4SK5.2rp1-4w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y7:,li8=7xM7+5a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y6!9gO3!4mC6~,R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