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人民法院简介
班玛县位于青海省东南部,隶属果洛藏族自治州,“三果洛”的发祥地,当年红军万里长征走过的地方。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境内草场、森林广布,拥有省内最大的林场,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中藏药材资源丰富,是三江源自然保护核心区,自然环境优美,素有“果洛小江南”之称。 D9;6lt48Sw6:3D
班玛县人民法院1957年恢复重建,现有编制2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具有审判资格的11人,大部分为本科学历,法律硕士1人。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巡回法庭。 D6;4fu3+8aX8:3n
近年来,班玛县人民法院在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平安班玛为目标,紧贴全县中心工作,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管理,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实践司法为民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U2.4iL8?,XF7;6H
做好新一年法院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班玛县法院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握大局,找准定位,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给人民法院带来的新机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T1:1WW,:3U03?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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