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广灵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N8-4UZ5!1SV6!,A
广灵县纪委监委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Z6=5jO1~8WZ1:9f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归口联系管理承担网络信息化建设职责的直属单位。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归口受理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事项。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巡察机构(编制列县纪委部分)、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管学校、县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宣传教育职责。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N2;,HM1~,cT7~1K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综合汇总、统计分析、督促督办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R8-8fw3+4ou7!4z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U,=1kl7~1kX8?4Q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市纪委监委交办或者指定的,领导批办的,以及其他县和单位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承办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参与有关调研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时收集汇总有关重要情况并向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报告等。 h8.2Qh76HT2=9R
第一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检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督促乡镇落实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Z,?2hP6:,Rp8~3j
第二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督促县直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B6=3nw,?4GX2~5a
第三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有关监察事项等。 v,+2Ys9;2fl1=9i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乡镇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案件和县派驻纪检监察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案件,以及县纪委监委直接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对乡镇纪委办理的违纪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等。经县纪委监委批准,审理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违纪、职务违法案件。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需要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的案件,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处置。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x,+7sB7=10g91z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县委巡察机构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副书记,县管企业、县管学校、县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r1~4lk4~2ww2.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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