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同市云冈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大同市云冈区 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d9:,sG3=2at6+9C
内设科室及职能 W6;9Yq8:4Rp4-,I
(一)办公室(承担组织、宣传、政策法规研究、机关党办、离退休人员管理职能)。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组织筹备各类会议、活动,联系区纪委委员。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重要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云冈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承担网络信息化建设职责的直属单位;归口受理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事项等;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对外联络接洽等工作,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进行审计; L7?3VV,.6O08!3k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综合汇总、统计分析、督促督办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f3:8Qy52Rf76F
(三)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按有关规定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y5=6br8?6jX4:5n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综合室职能)。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市纪委监委交办或者指定的,领导批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县区和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承办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参与有关调研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时收集汇总有关重要情况并向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报告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V1-5G01~3OU8?4b
(五)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i5-4jf1-1Ig,-2O
(六)第三、第四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Z97vp1!,uv7?9L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负责其他应当承办的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L1=9SR2+1gl79p
(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区管企业,区管学校,区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N4-5GH8~4QZ8=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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