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概况】 T,!2TS5:2LD4:4c
199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桂林市郊区经区划调整后更名为雁山区,辖原郊区的雁山镇、柘木镇(不含同心、平山两个村委会)、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四个乡镇,土地总面积288平方公里,人口约7.7万。 N4+,kH6!1ny4~2S
雁山区是一个以农业和农村为基础的城区,由于历史原因,雁山区贫困人口比例高,基础设施薄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雁山区又是一个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雁山区建设与发展是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支持和加快雁山区的建设与发展,在较短时间内缩短与其他城区的距离,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7月3日作出了《关于加快雁山区建设与发展的决定》,明确雁山区作为桂林市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行使县一级人民政府职权,享有高新产业开发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鼓舞了雁山区广大干部群众建设雁山、发展雁山的斗志,全市各行业掀起一个关注和支持雁山区建设的高潮。在雁山区成立以来的10余年时间里,雁山区党委、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旋律、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雁山卫星城建设、自来水工程、旅游精品工程、招商引资、农贸市场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并全力以赴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保持了雁山区经济健康持续增长、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势头,与此同时,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各项事业都取得新的成绩。 k8:9Yk8;5Iw7:9e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雁山法院”) 原为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9月,1996年12月更名为雁山区人民法院,位于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雁山区政府大楼西侧。自2017年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后,该院将原有的十五个机构精简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行政后勤办公室五个内设机构。全院现有在编干警43名,其中法官15名,法官助理15名,书记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8名,法警4人,另聘有部分工作人员。在编干警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6人。 O,=1Ls93JM4-4I
【队伍建设】 G2=4bk,!5wA9+7O
近年来,雁山法院在雁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开展审执工作,以“抓队伍、强服务、保平安、创亮点”为基本点,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制度型、廉洁型“五型”法院建设,实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审执工作多向发展、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该院建院以来受到自治区、桂林市和雁山区(郊区)有关单位表彰的先进集体达244个(次),受到自治区、桂林市和雁山区(郊区)有关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达618人(次)。先后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单位” ,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文明窗口单位”、“20年无干警违纪违法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打黑除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b55jf64ry7!,u
【审判执行工作】 F5.5cX9!,Pj6?8p
雁山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为雁山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Y6~8XH5!2fO59H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司法公正法官队伍。积极组织政治学习,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审判队伍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调解能力。全方位开展廉政学习教育,使队伍在思想上构筑一道坚实的拒腐防变防线。 X4!1dP3+3MQ4~1T
二是加强案件质量效率管理。坚持案件评查常态化,确保审判质量。将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分解到各业务庭室、个人层层落实,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总结,确保案件审理效率。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办公、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l7.6Ki5:6No8-2I
三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把“阳光司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深化司法公开改革上下功夫,在落实司法公开措施上见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廉洁新要求、新期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r,?1Cg4-4qw9=3X
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在推进平安雁山、法治雁山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2009年该院开始实施雁山区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并投入一定经费,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民事审判有效衔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把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法院诉讼之外,近三年每年都有超百件案件通过诉前联调解决,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对已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审判人员能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辩法析理,促使当事人协商一致,妥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近三年来该院每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都在70%以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与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化指挥管理平台,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打造阳光执行工程,完善执行进程查询和告知制度,公布执行信息,推行网上竞拍,加大执行工作透明度;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手段,推进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凝聚执行合力,发挥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 H9!5RU9~1ng6~60
【司法政务工作】 K,~8OF2;4Yt3+7W
雁山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开展司法政务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动审判工作向高效率、高标准的方向迈进。其中,2008年,建成与区高院、市中院之间的三级联网,实现了三级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语音、图片、视频、文字等电子传输;同时,法院内部局域网进行改造升级,建成全区联网电视电话会议室,拥有LED电子显示屏和在线视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于2010年在国际互联网成功开通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网站,标志着该院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面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确保作为国家重要资料组成部分的室藏档案的安全及有效利用。 o,!9zI,?8nw,.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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