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由西海固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变制而来。管辖原州、西吉、隆德、泾源、彭阳五个基层法院,三营、兴隆、沙塘等11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有干警448人,平均年龄38.3岁,大学学历占75%,有法官资格260人,占有总人数的58%。 S2?3gO6~6wG6:,r
近年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大力弘扬宁夏法院精神。全力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从严精准管理,强化能力提升,为地方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q46vj9!8xv4:6J
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各项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装备建设等方面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市法院近3年年均受理各类案件2万余件,年均结案率在96%以上,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年均70%,一审案件服判率在95%以上。近年来先后办理了宁夏杨海等65人涉黑案、麻永东杀害一家七口的“灭门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和仇旭辉、张兴斌受贿等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诉外化解“牡丹花园”滥尾房产案等多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应有贡献。涌现出了西吉县法院、彭阳县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全国先进集体和赵启哲、苏文斌等优秀法官、模范法官。 S4-,hZ36bs8.7v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相对薄弱的基础设施的矛盾,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增建新办公楼并于2016年10月份正式启用。新办公大楼扩大了审判法庭数量和功能,为进一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夯实了基础。 h9=1Gr1;2vE7?1d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1949年10月至1978年的20年中先后变动四次,1950年,固原地区各县法院由甘肃省高级法院平凉分院管辖。1953年,西海固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马思义任院长。1958年9月,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改建为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仅有干警12人,管辖固原、隆德、泾源、西吉、海原五个基层法院。后因各种原因,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或是被合并、或是被撤销,审判业务残缺不全。1972年11月23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审判工作逐步进入正轨,2002年6月,固原撤地设市,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I2~1ak1+1p03.3p
法官文苑
落成赋 公元二零一六年元月 e8:,vR6:1FY2.7f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公元一九四九年,其时法治未兴,余毒未艾。茅舍陋室,獬豸稀疏。公元二零零二年始更名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斯历春秋数十载,凡其多变,然法治顺应天时,隐忍欲露,故,矢志终未移。今高寰楼宇,比邻古雁,雄踞古秦边陲,遥呼萧关烽堠,恰雄关固锁之利,嗟乎,应有商君刑责,多迁乱化匪类?哂乎,其裔属恐有獬豸矣!予观夫楼宇之胜状,其身危,俯仰足百尺;其盘阔,方圆百十亩;其神肃,威仪煞四方;其势隆,形意似天平。此皆御改革东风之益,乘法治惠民之利。 s,.9tx1~2iX4=5q
法者,权衡也,绳墨也,治国之利器。国依法治,而为事以方圆,理世俗纠葛以曲直,夫政通人和之所赖也。吾辈者,法兽也,司职皋陶,操绳墨以正曲直,执权衡而定轻重。其任重兮,惶有崩山裂江之变!故,皆应缚己以规矩绳墨,事法修德,勤廉忠公,戒昏,戒暗,戒贪欲,司责以诚,倾力而为,决疑明是非,惠百姓于万一。 a4-3M0,~8wt3-8x
此文者,鉴楼宇诸事之初具,记新发展之里程碑,数吾辈之志,鸣吾辈之警钟;愿庙堂明镜永驻,祥和泰安;策来者,念前人遗志,是以为赋。 X5~2TM7!,qT1?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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