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环江县人民法院于1952年9月1日成立,1987年11月与自治县成立时同期更名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设有14个庭、室、科、队,即: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此外在乡镇还设有思恩法庭、洛阳法庭和东兴法庭。全院现有各类编制72人,其中法官31人,法官占全院干警人数43%,书记员17人,法警11人,其他人员15名。全院干警的民族分布,汉族6人,壮族42人,毛南族16人,仫佬族5人,布依族1人,苗族1人。文化结构:大学本科35人,大专26人,法律专业证书10人,中专(高中)1人。年龄结构:40岁以下有50人,41岁以上有13人,50岁以上9人。全院在职党员人数52人,退休党员20人。近年来,在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很大成绩,其他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U7+1yz2:4Xm89P
在上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关怀帮助下,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发生很大变化,法院的建设从原有的几间土房办公室扩大到现在的两幢办公大楼,建筑面积4141平方米,设有审判庭4间,有阅览室、党员活动室、退休干部活动室、党组会议室、干警会议室、审委会议室。干警的办公条件大有改观,办案交通工具从原来仅有的二部吉普车增加到现有的21辆警车。思恩、洛阳、东兴三个法庭的庭院建设均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五化”法庭,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E8~1IP9-7oo98S
我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紧扣“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8896件,为环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w8=5PP6+5qh5,t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信访工作,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二十年多来,为全县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全县金融部门保驾护航,挽回经济损失一亿多元,并以多种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县委县府的充分肯定和上级法院以及有关部门的好评。2000年以来被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委评为全区严打整治斗争“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河池市委评为河池市政法系统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十佳政法单位”;被河池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 2004年、2005、2008年荣获河池市中院“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集体,有莫木顶、陈小化、蒙德优、韦智谋、覃志甫、覃荣远等9名干警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称号。 T,+,Vh6;2Kk7~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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