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人民法院简介
绿春县人民法院位于绿春县城东南方向,属绿东新区,全院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新审判大楼于2014年1月竣工,2015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距县人民政府驻地6公里。我院于1957年底组建,1958年7月15日在绿春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法院院长,1959年1月正式挂牌办公,始终发挥着维护边疆和谐与稳定的作用。现有在职在编干警37人,少数民族干警29人(其中哈尼族21人,占56.75%)。司法体制改革后有员额法官14人,少数民族10人(哈尼族9人,瑶族1人),少数民族法官占71.43%。改革后,我院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两个:大黑山人民法庭、平河人民法庭。 U6+,aT2-4jg97j
内设机构及职能 l6!6Z04;3gQ1!2D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l,!4ml5:5r07.5o
主要职责:履行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等。 y,5KL,+,jb31q
2.综合审判庭 L8~8if,~7th1.,f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具有管辖权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的事宜等。 k4+3ot1.,fr8~8b
3.执行局 p1!3sE2?9hg9-8w
主要职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规定需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中依法需裁决事项进行速裁、实施诉讼保全裁定等。 t23dU2.2rV5~4u
4.政治部 X5.6Sb7-8WY,~7s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管理、本院职务任免具体事宜、本院考核考评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司法警察警衔、法官等级、法官助理等级报批及管理工作、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等有关政治工作的相关事宜。 Q7+,tb5?2wh8=3H
5.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n5:5Bt5=9xH5?5w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起草各类文件、办理各类文件的批传、批复、负责文秘、保密、档案资料、安排各类会议、后勤事务管理和其他服务工作、办公设备购置及技术指导管理、书籍报刊征订发放、法治宣传、经费筹措、指导监督管理诉讼费收缴使用工作、负责本院安保、警卫、法庭警卫和押解犯人工作、在法官指导下完成庭审辅助工作、及办理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事宜。 f2;3xg8=6KW8;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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