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人民法院简介
洪江市人民法院原为黔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黔阳县与洪江市合并为新洪江市,成立洪江市人民法院。下设安江、托口、雪峰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审判、执行业务庭室,另设政治部、纪检组(含监察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等综合性部门,共17个内设职能机构,在编干警76人,其中法官29人,司法警察23人,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24人;另有聘用人员16名、人民陪审员41名。自立案登记制以来,年均结案数在2200件以上。 b6?8HU4;8jI17J
近年来,洪江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进阳光司法,积极参与“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平安、和谐、文明新洪江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怀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怀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怀化市优秀人民法院”、“怀化市学习型法院”、“怀化市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先进单位”、“怀化市司法状况考评先进单位”,首批“怀化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及“怀化市党务公开示范点”,怀化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法治事件,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全省法院纪检监察查案先进集体”、“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我院的调解工作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等众多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推介。我院干警撰写的《论行政性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之扩大-以154件垄断案例为视角》、《调解比判决更有效》、《先行调解法治化运行的困境及出路-以H县法院为分析对象》、《共识与规则:论技术侦查证据的司法审查》分别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全国新闻宣传比赛三等奖、第九届和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先后涌现了“全省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法官”,“怀化市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洪江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办案能手”,“ 调解能手”,“岗位能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实现了工作上台阶,队伍树形象的奋斗目标,促进了文明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Q7-1SF7=3BQ9+1r
今后,我院将按照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一核三区,协调发展”的战略,紧扣洪江市法院的工作实际,牢记“崇廉冰心、奉法守正”的院训,以“立足全省、面向全国、出省进京”为目标,以“创先争优登山、法院建设升级、司法为民温馨”三个计划为蓝图,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洪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k63gZ8~9sF4+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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