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人民法院简介
津市法院在津市市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始终紧扣“政治建院、制度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学习型、公信型、服务型、智慧型、发展型”审判机关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 U6-8Mm3-3o01=9j
津市法院现有编制78人,在编72人,班子成员12人,干警平均年龄41.6岁。在岗人员中研究生7人,本科58人,大专8人,另有聘用人员28人。编制机构18个,其中内设机构15个,派出法庭3个。年均审执结案件1500余件。 e86qY9!,GE3~1a
以建设“五型”法院为目标,着力做好五个“抓”。抓管理规范。2005年,我院进行了第一次制度汇编,2014年再次启动制度汇编工作,建立制度3篇89项,共分为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三个部分,涵括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这些制度必将对我院今后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发挥重大作用。抓改革创新。2015年以来,我院先后承担政法委和法院系统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信息化建设试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和民商事裁判文书改革等五大改革试点任务,已取得初步成效,经验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可。抓公正司法。积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全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开展案件质量、效率、文书评查,针对短板问题发力整改,指导审判工作开展。抓保障提质。优化派出法庭布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原则,调整法庭辖区范围,新建保河堤法庭,改建新洲法庭,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建成7个科技法庭,实行全部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刻盘入卷存档,方便当事人随时查阅,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对立案大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成了集立案审查、来访接待、诉讼引导等十余项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抓创先争优。以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创先争优推动工作发展,得到了上级部门、法院的充分肯定。199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6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1年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以来,我院共有71个集体和159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湖南省优秀法院、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执行局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新洲法庭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小家、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年度综合考核连续4年为常德市法院系统第一名。 l7;,HY3.2eE7!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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