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邵阳,史称“宝庆”,资江与邵水交汇穿城而过,是一座具有两千五百年历史的古城。早在春秋末期楚国大夫白善在此筑城,称白公城,属楚地。邵阳位于湖南省中西部,系湘中和湘西南重镇。197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为省辖市,1986年实行市管县体制,现辖一市八县三区,即武冈市,邵东、新邵、隆回、洞口、新宁、绥宁、城步、邵阳县和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总人口735万,面积2.1万平方公里,市区总人口58.67万。 邵阳山河毓秀,民风淳朴,人文荟萃,英才辈出。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魏源和讨袁护国英雄蔡锷就是这片古老土地哺育出的无数英才中的杰出代表。 c1;,DB2:9yp9:7M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邵阳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986年1月,撤销邵阳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原邵阳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成新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双清、大祥、北塔、邵东、新邵、隆回、洞口、新宁、绥宁、城步、邵阳县、武冈等12个基层法院。2001年初,整体迁入位于邵阳市宝庆中路1129号的新址办公。现设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行政装备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官处、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办公室、政策法律研究室、监察室。现有在职干警194名,其中法官106人。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02人,研究生学历的19人。 Q98Oh5=1xV1-,Y
近年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中院机关先后被授予市级双文明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卫生文明单位等20多项市、省级荣誉称号,连续五年保持了队伍违法违纪“零”记录,并被评为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司法警察、行政装备等工作先进单位,立案一庭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法警支队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审判监督、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先后在全省、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介。邵东、新邵等基层法院被评为全省“七化”建设标准法院或全省优秀法院,武冈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 B5:8ru5=6Hb1;,k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新的历史征程中,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所辖基层法院一道,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谐司法、民生为本,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依托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j,?9Of9,GT5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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