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法院简介
永顺县位于湖南省湘西地区北部,是一个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春秋战国时属楚,秦为黔中境地,汉为酉阳县,唐为溪州。自五代后晋始,彭氏土司统治世袭相承八百余年,直到清代“改土归流”,设府置县,朝廷委派流官,结束了以土官治土民的制度。在近现代,永顺是一片红色的土地。任弼时、贺龙、关向应、肖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工作和战斗过。 F5+8lE9+6yR2,o
永顺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9月,当时只有干警5人。1968年,人民法院审判权由公、检、法军管小组取代,随后又由人保组取代。1978年,永顺县人民法院恢复。现有中央行政政法专项编制90名,实有在岗人员83人,其中党组书记、院长1人,党组副书记1人,党组成员、副院长2人,民主副院长1人,党组成员3人;19个内设机构,下设城郊、芙蓉、永茂、石堤、塔卧、万坪6个人民法庭。 z8~8om7?5gO4!5t
多年来,永顺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逐年迈上新的台阶,为维护永顺政治安定、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G5!4t03=3BV36e
1995年集体荣立二等功;1996年湖南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7年授予全省首批“文明法院”;1998年二次荣记集体二等功;2007年被省委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先进集体;2008年,民一庭被评为湖南省老年维权示范岗,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司法绩效等工作在全州法院系统获得“先进集体”称号,计育、综治工作和党总支工作在县里获得先进,受到县委的表彰;同时,涌现出省、州、县级“劳模”、省级“人民心中的好法官”及“全省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省“优秀司法警官”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K3-,fO3=8Na8~8a
2006年以来,永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审结各类案件3191件,涉案总标的3000余万元,执结430件,执结标的1500余万元。 O8!2AW6~9xa2.8Q
永顺法院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率第一”办案原则,不断强化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效,通过加强案件评查、审判流程管理、推行“阳光审判”、自觉接受监督等有效措施,促使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和公正司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作出了应有贡献。 R4=5wi9;8RP5?9J
永顺法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涉诉上访,不断完善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院领导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具体的涉诉信访案件,始终坚持“四定一包”责任制,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不断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尽力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积极疏导,对各类来信,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同时,把信访维稳责任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范畴中进行考评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信访维稳工作的规范运行。近年来,解决了10多起老大难涉诉上访案件,越级上访势头得到有效缓解。 J7:7lU8.3YM7~,S
永顺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三个“不放松”,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三个“不放松”就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不放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全院干警不断提出新要求、新标准、新目标,激励全院干警发扬团结进取、清正廉洁、真抓实干、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求真务实,奋发向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高,先后有10多名干警靠自学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这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永顺法院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在廉政建设方面,永顺法院更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抛开取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不讲,近年来,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和法律追究,这便是最好的成绩! e,=7wt4+7Bc9!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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