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人民法院简介
和硕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特吾里克镇文化二街69号。全院现有人员3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6.3%,年受理案件1000余件,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22件,审结执结1091件,审结率97.23%; Y2?9AD5?6Jr6.,b
和硕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庭)、审监庭、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警大队和2个派出机构塔哈其人民法庭、乌什塔拉人民法庭,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O2;7kK1+7mE3:4o
和硕县法院廉政文化和县域淳朴的民族文化、区域文化、马兰文化及“以兰修德、勤政为民”的和硕县兰花廉政文化有效地融为一体,该院以法律及廉政的独特视角,紧紧围绕和硕县兰花廉政文化品牌,通过廉政文化走廊、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书屋、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活动室、法院网站廉政窗口等直观的形式,大力倡导“咏兰花品格,扬廉洁风气”,宣传和展示法院廉政文化活动成果。在刑事审判中,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和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民商事审判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学习和借鉴“马锡五审判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法官采取深入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案发地办案等方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劝解疏导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不断提高案件调撤率,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减少了诉讼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r95AP1?9cQ8=2F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先后荣获自治区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自治区优秀法院”、州级“优秀法院”、“花园式单位”等综合性或单项荣誉。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真抓实干,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和硕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那永强同志于2009年、2010年、2011、2012年连续四次荣获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三等功; 和硕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胜同志于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三等功。2011年和硕县人民法院党支部荣获“和硕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和硕县委、县政府颁发的“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和硕县委授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优秀县直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和硕县委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直部门优秀奖”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和硕县委授予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k7=7PS9-1E08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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