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法院简介
乌兰县位于青海省中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柴达木盆地东部,东邻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南与都兰县相连,西接德令哈市,北与天峻县交界。地理位置东径97°01′~99°27′,北纬36°19′~37°20′,县境东西长216.9公里,南北宽112公里。四周高山矗立,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倾,地势低平,盐湖和沙漠广布。气候条件较好,属大陆性气候,夏秋季平均气温在20℃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4℃,极端最低气温-27.7℃,年隆水量159.3毫米。全县土地总面积12858.16平方公里,占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土地总面积的3.95%。总人口3.9万人,以汉族人口居多,蒙古族为主体,还有藏、回、土等20多个少数民族。县辖4个镇:希里沟镇,茶卡镇, 铜普镇,38个村(牧)委会。 u9.7y01?6Mb9=2f
1959年1月14日,中共青海省委通知,经中共中央批准,同意将茶卡行委改设为乌兰县,中共茶卡工委改设为乌兰县委员会,同时成立乌兰县人民法院。1967年12月,县革委会成立政法组,县人民法院由、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接管。1969年7月,设立保卫部,行使公、检、法职能。1972年12月恢复乌兰县人民法院。1980年成立乌兰县人民法院德令哈法庭。1983年,成立乌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988年,德令哈市法庭移交德令哈市。1994年10月,成立乌兰县人民法院茶卡法庭。 x2!6Uz1=4vA3?6u
乌兰县人民法院新办公楼于2013年5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4070平方米,框架式五层结构,地处希里沟镇行政办公区规划三路以北,解放路以东。2013年经海西州编委重新核定,设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办公室、法警大队、纪检监察室、茶卡法庭10个机构。截止2013年12月,全院正式在编人员23人(缺编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73.91%,少数名族占34.7%。实有工作人员45人(含大学生志愿者、聘用人员和公益性岗位)。 c4=,ba1.5hG46S
法院地址: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法院 X11Fc8=6EF3-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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