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简介
1949年7月16日,吉安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获得解放。 P4.6yu8;3XS4;2v
1950年1月成立吉安县人民政府司法科,配备副科长一名,审判员二名,秘书一名,会计一名,管理员一名。1950年8月1日,裁撤司法科,建立吉安县人民法院,院址设在真源小学对门祠堂。时任县长吴克汝兼任院长,当时法院内设三个审判组,一个问事处,有审判员三名。1950年10月,成立吉安县土改人民法庭,下设10个区分庭。1953年春,院址迁徙至欧家祠。1953年3月,成立吉安县贯彻《婚姻法》法庭,县法院院长兼庭长,共七人组成。1953年6月,设立民事庭。1953年秋,吉安县全县按地域划片,设立四个巡回法庭。1954年2月,全县设立九个普宣人民法庭,配备干部28人(其中法院干部6人)。1955年2月,第三巡回法庭改建为永阳人民法庭。1955年5月,第四巡回法庭改建为值夏人民法庭。1955年6月,设立刑事审判庭。1956年3月,第二巡回法庭改建为固江人民法庭。1956年8月,成立桐坪人民法庭,1956年秋成立审判委员会。1958年5月法院院址迁移至五岳观县银行内,与县人民检察院同署办公。1958年11月,吉安市县合并,市县公、检、法合称吉安市政法部。1959年7月,市县分开,检、法两家仍搬回县银行内办公。1960年春,桐坪法庭改建为万福人民法庭。1962年冬,法院院址迁移至高峰坡县委大院,仍与检察院同署办公。1968年4月,县公、检、法三家实行军管,法院干部下放到农村插队劳动。 C3.2NX9-,GO6+5L
1972年11月25日,吉安县法院恢复建制,人员编制共18人,院址设在吉安县人民饭店内。1974年冬,政府在青石街南侧兴建法院办公大楼。1981年3月设置经济审判庭。1981年秋,设置法医室。1982年11月1日,成立中共吉安县人民法院党组。1983年春,吉安县法院从吉安市迁徙至新县城敦厚镇,借用县工商局和县建筑公司的楼房作为办公场所。1983年5月,增设敖城人民法庭和长塘人民法庭。1984年6月,法院设立办公室。1984年8月,增设敦厚人民法庭。1984年10月24日,吉安县法院迁入文山路5号新建的县法院办公大楼内办公。 e8+1Cx4~5Ez4~3j
吉安县人民法院现有院党组成员7名,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2名,设有13个部门,为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司法技术室、监察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下辖5个派出人民法庭,为敦厚法庭、敖城法庭、永阳法庭、固江法庭、万福法庭。现有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9人、聘任书记员专项编制4人,实有工作人员74人。 c2:8RB9?1HI7+2L
近几年,吉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进行司法改革,为吉安县的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法官队伍中涌现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周细根和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赖建根等先进人物。2006年~2007年7月15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8件,审结2731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审判效率得到提高。1986年至1999年连续14年7次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04——2005年度被评为吉安市文明单位。 B,8Ce5.8NG6-7F
地址:江西省吉安县城文山路5号 I47oW,!6Eh3?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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