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人民法院简介
山西省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衔接处,属革命老区,是“人民作家”赵树理的故乡,有着悠久的历史底蕴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沁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1月,管辖2767平方公里及全县14个乡镇、239个建制村、9个居民委员会、1378个村民小组,22.5万人口。沁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于2003年9月动工,2005年10月竣工使用,位于县城新建东街2529号,建筑面积6993平方米。 q6~9Pl6;,ov16l
沁水县人民法院现有工作人员68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48人,事业编制人员20人。院党组成员8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11人。全院内设机构17个: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审判服务保障中心、嘉峰人民法庭、中村人民法庭、端氏人民法庭。 l2!6vu7;6VZ5!70
近年来,沁水县人民法院在沁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抓队伍、严管理、促审判,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行绩效考核,创办审判月报和部门工作周报,进行裁判文书改革,实施立案调解、举证指导、判后释法、案件回访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的前列。特别是2013年3月,史国安同志任院党组书记、院长以来,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案件履创新高,2012年结案数首次突破千件,审执结1287件,结案率99%;2014年结案数突破两千件,审执结2076件,结案率98.9%。 e9=7wm5-1So5:4Q
沁水县人民法院有着良好的光荣传统,上世纪90年代就位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八面“红旗单位”之一。进入21世纪后,多次受到各级的表彰和奖励。2008年先后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2009年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0年被晋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模范单位”、“和谐机关标兵”; 2012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文明和谐单位”,被晋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2013年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中共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命名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2014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2007年嘉峰人民法庭庭长潘建明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官”,2009年,原院党组书记、院长祁连关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并荣记“个人一等功”,2013年,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崔俊豪被山西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双十佳优秀政法干警”并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一等功”,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翟晋晋被山西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优秀干警”等等,2014年,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崔俊豪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 j1-3gZ4;5Kx8;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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