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景德镇市人民法院,1960年组建市中级法院并与市人民法院合署办公,1963年两院分开,1969年“文革”期间两院被撤销并成立市革委会保卫部审判组,1972年恢复重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y4-1vt2.5Us4=6p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125,实有113人;事业编制数14,实有13人,共有在编在岗人员126人。其中员额法官41人、司法辅助人员35名、司法行政人员28人、法警9人、事业单位人员13人。 H9?,bd4:3QY8;7e
现有内设机构18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下辖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4个基层法院。 I2?7pX5+3kf3;1G
近年来,在党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W9-,Jg34d02?9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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