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机关党建网(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简介
机关工委服务承诺事项 U9!2g07~3eB8-9L
一、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程序清楚、规范、操作性强,以图表或文字形式书面提供给所属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 V7!9p03+,iz4.7v
二、各支部发展党员的材料按要求送达工委后,二周内审查完毕并通知支部。 F8.20B1~2xI,.6q
三、新党员每季度审批一次,预备党员转正每月审批一次,审批后的党员材料及时通知支部公布。 R4+4uH4:6cg9.2e
四、新建和改选的报告送工委后,一周内行文批复。 R,-7nb3+4Ou4:9a
五、基层党组织来人来电联系,咨询党建业务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等,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做到随到随办,对咨询的有关问题认真解答并协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E19GA6.1hp9=,V
六、建立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纪检方面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一般在一个月内答复。 U8.5qc3.7dj5-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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