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简介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2年1月7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吉林市松江东路五号,全院有人员5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94.3%,其中研究生7人,占总人数的20%。法院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 e4?7Gg7!8eY580
机构职能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内设部门及职能 E3?4yg3;5KO8!3f
高新区人民法院内设5个职能机构。 m6;9ih65Cm7-8T
(一)办公室 i,=4gf9!8Zf,+6c
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起草重要文件;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文秘、机要、保密、接待、档案、装备等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Q,:7sp7~8jb2:6I
起草院内与各项审判业务相关的工作报告、调研文章、法制宣传文章,办好院内工作简报并负责全院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以及审判方式改革工作,负责审判改革的调研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R1:2BC5=9zP2:5Y
(二)立案庭 o8~7kJ6=5VF9=7r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登记、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依法审理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支付令、公示催告、督促程序的案件,对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或有关审判庭审查处理;负责各类案件的调卷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评查、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做好研究案件的情况记录;负责全院的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案件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 G5-1EM2;1Jk7:7S
(三)刑事审判庭: c36lh6+3kB,!8v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D3?7uH8.3KT5-1M
(四)民事审判庭: 016fc,-7nJ3+8U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及相关财产权和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劳动争议、债务、房地产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人民法庭工作。 J5:5Fn,=3iB4!60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各类纠纷案件、侵权纠纷的涉及证券、期货、票据、保险、金融等方面商事纠纷案件;依法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等纠纷案件;审理新型案件。 h4.,a04!4UI1!9D
(五)执行庭 o5~8ni,;3Mm4,0
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上级法院交办的执行案件。 g3:6XB3?7fM4.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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