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简介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2年1月7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吉林市松江东路五号,全院有人员5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94.3%,其中研究生7人,占总人数的20%。法院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 R8?9cK2=3Tl,.8i
机构职能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内设部门及职能 b8+3GN3.6PZ,?5g
高新区人民法院内设5个职能机构。 S3=4Hv6-9Wq9=9h
(一)办公室 A2.4Kn6~6nx8=1X
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起草重要文件;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文秘、机要、保密、接待、档案、装备等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i1:1EH9:8tl4+80
起草院内与各项审判业务相关的工作报告、调研文章、法制宣传文章,办好院内工作简报并负责全院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以及审判方式改革工作,负责审判改革的调研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L4.6Mx59Ns9+7q
(二)立案庭 R9+1Pt3;9rS8=,A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登记、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依法审理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支付令、公示催告、督促程序的案件,对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或有关审判庭审查处理;负责各类案件的调卷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评查、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做好研究案件的情况记录;负责全院的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案件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 A9?4nB5.4Sc5~1b
(三)刑事审判庭: v4=6rB6=4Yd6!3J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A5.3CX6.7qR3.3B
(四)民事审判庭: J9:2wP1!2hK6:6f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及相关财产权和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劳动争议、债务、房地产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人民法庭工作。 t4.8CP1:6wp1?8N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各类纠纷案件、侵权纠纷的涉及证券、期货、票据、保险、金融等方面商事纠纷案件;依法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等纠纷案件;审理新型案件。 M2+5Js3-4fL5=6P
(五)执行庭 L9~,Vc1.5fN8.9k
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上级法院交办的执行案件。 Y17DZ,:5qz,: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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