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3月,初始院址设在辽源市丝绸厂东侧,后于1987年迁至辽源市龙山区信宁街4号,新建了办公楼、审判法庭。2000年11月,辽源中院在辽源市向阳大街(即现人民大街1540号)的新办公楼落成启用至今。辽源中院成立之初,设有刑一庭、刑二庭、民事庭、经济庭、办公室、信访室、研究室、人事科等8个部门,共配备人员47人。1988年后,随着民主化、法制化的发展,法院机构逐步健全,设置更加合理,人员日益增强,截至2019年,辽源中院共设有政治部(干部处、宣教处)、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辅助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执行局、立案合议庭、刑事审判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行政审判合议庭(含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合议庭、执行裁决合议庭等部门,行政编制应有118人,实有行政105人,员额法官40名。 Z8.5FA9=9ZV2?6L
建院三十五年以来,辽源中院坚持开拓创新、励精图治,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实现了审判工作大发展、队伍素质大提高、物质条件大改善、全面建设大加强;审判业务形成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四大体系齐头并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辽源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帮扶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平安吉林建设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 u3+2Wk5.8Zo1!8y
在新的形势下,在以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为首的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辽源中院干警将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和谐辽源、幸福辽源、法治辽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P7-9aQ7.6Nn6!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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