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简介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3年8月7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四平市铁东区南三纬七马路。全院有人员10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其中硕士12人,占总人数的11%,是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向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廉洁自律的具有坚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集体。 h,.7Vd9.1Hv9=,p
铁东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内设干部科)、立案庭、刑事庭、行政庭、民二庭、民一庭、北市场法庭、城东法庭、四马路法庭、石岭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综合科、执行科)、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队17个机构。 n1+1MY,4fM4-7Z
从1983年至今,铁东区人民法院犹如一艘鼓满风帆,满载重托的航船,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航道上前行着,既经历了阳光灿烂的康庄之路,也经历颠簸跌宕的风雨征程。铁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大量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进步,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了重大贡献,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出现了崭新的面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许。法院的公正形象在群众心目中不断提升。 s1.2gA1-3aZ5-8O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铁东法院共荣获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2人次,先后获得“优秀集体”、“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大队”,“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称号。 o5+4il8:9OW3+,L
法院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南三纬七马路交汇处 O8+7Zr7.3mY1?7U
案件管辖范围 i35AI4:5Ik1:3p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民商事案件: a5=4nt7;7Hp7:8t
本院辖区内或本院有管辖权的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F4=5es5+7pb4:2C
当事人提出申请再审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i5;5bG9=1Eh,-9J
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Z8:1gA1-5Ny2!5S
单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拘役、管制等刑事案件,数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以下的刑事案件。 d8;6bz7!5TX2;9H
本院受理不服本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请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k7~7Kq8~2EK1?8E
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c1?2hn9=3NG3+9B
对被告为市、县、区级以下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N5=8zf2+2D07:,N
本院受理不服本院的行政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f2;9gb3+3vA,-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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