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党委巡视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简介
机构职能 e2~6jF1.3bO,+1Y
1.承担学校纪委日常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 d5.30H2;3eY85q
2.承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I1=6Al4~5fu5+,R
3.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针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察工作; u7;,he5-5qY3;6c
4.开展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对学校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L6-2hV6=,Yl7?7w
5.开展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4.6wJ9;9wm4:4x
6.受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C6~1pw8=2hW4!20
7.调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党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 C3~80V7~,VV9~8H
8.组织全校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专兼职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e,~7KJ,-4OF6=2m
9.指导下级纪委、学校所属单位内审机构的工作。 F3?5Op9!6bx,+2d
历史沿革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是50年代成立的中共北京工业学院监察委员会。1956年5月27日至6月10日,北京工业学院召开第二次党代会,大会选举了北京工业学院监察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后经北京市高等学校党委会批准,中共北京工业学院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1980年,经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批准,北京工业学院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1984年7月25日,按照北京市纪委京纪(84)34号通知精神,北京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改称纪律检查委员会。1988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改名为北京理工大学,纪委改为中共北京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G62vf3~3Mz2=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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