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简介
赣县历史悠久,西汉高祖元年 (公元前201年)设县,是江西省最早设置的18个县之一,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赣县地处江西南部,赣江源头,东毗于都县、安远县,南邻信丰县,西连章贡区,北接万安县、兴国县,总面积2993平方公里,人口55万。105、323国道与京九铁路、赣龙铁路贯穿县境,是国定贫困县、革命老区。 v7=2nU9?4AC2+7z
赣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4月成立,1973年恢复重建。2006年,核定编制76人,实有干警70人(其中男干警51人,女干警19人);院党组成员4人,院长1人,副院长2人,纪检组长1人;审判员29人,助理审判员5人,书记员16人,司法警察6人(含兼职),聘任制书记员4人,其他工作人员6人;被授予四级高级法官1人,一级法官13人;二级法官10人,三级法官6人,四级法官2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15人;副主任科员3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含专业证书)的63人,平均年龄33.6岁;内设机构为12个局庭科室,另设4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是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司法技术室、执行局、法警大队,派出机构是江口、田村、沙地、王母渡人民法庭。2005年共立案受理各类诉讼案件905件,审结854件,受理执行案件686件、执结488件,为我县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A9.5lU9;2zk4?3o
2004年,该院纪检组监察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2005年连续两次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建设现代化法院先进单位,2004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在市中院组织的全市法院系统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西省第十届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政工科、立案庭获集体三等功,田村法庭、王母渡法庭被市中级法院评定为一级法庭,占全市一级法庭的2/5。 z3=7Hs6!3Tf9~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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