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简介
南城位于江西东部,抚州中部,是省域规划赣东南次中心城市。南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公元前202年建县,是江西省建县最早的18个古县之一,古为建昌府址。县域面积1698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50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南城区位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境内206、316国道、昌厦一级公路穿境而过,福银高速、济广高速公路交汇贯通,向莆铁路也将建成通车。该县有“洞天福地”兼而有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麻姑山、全国水利风景名胜区麻源之谷、江西千岛湖醉仙岩等。境内建有全省大型水力发电厂——洪门发电厂,全省七大水库有洪门、廖坊2座大型水库座落南城。 c8!,el2-,Lw7?7r
南城县人民法院座落在县城北行政新区,毗邻福银高速路口,占地13亩,建筑面积7670平方米,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2010年1月23日正式投入使用。该综合大楼集审判、办公一体,环境优美,功能设施齐备。 u5:5Vb5:7w05=6P
该院共设有12个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 、执行局、审监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1个派驻单位(法院纪检组)、1个相当于下属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为事业编制)、派出3个基层人民法庭(建昌镇法庭、新丰街镇法庭、徐家法庭)。2012年11月,全院在编干警共有56人,其中:法官38人;法警9人(含聘用法警3人),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9人。 I3~3hn7-3J07:9o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创建和谐平安南城”为目标,积极履行职能,为南城实现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新跨越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优质的司法保障。2008年以来,该院执行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法庭工作、立案信访、信息、行政审判、审判监督等多项工作受省、市法院表彰,单位(部门)受省、市表彰20次,有近50人次受到国家级、省、市级表彰,其中法官刘海金于2008年3月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 E1+5sA6.,Mf5!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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