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简介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昆明普吉路298号。总占地面积6.3亩,其中审判区、办公区总面积为4869平方米。其建筑风格是以中国传统文化做为创造基础,以现代人对传统建筑的重新认识和诠释做素材,以现代化的建筑技术和材料为载体,并赋予了丰富的法文化内涵,设计出具有独特外观的人民法院建筑形象。整体建筑体现了时代性、地域性和专业性,彰显了人民法院端庄典雅,雄伟挺拔,凝重威严等特点。在法院整体建筑中,设计采用审判区与办公楼划分的手法,附楼外檐全部镶嵌大理石材,突出法院建筑的庄重与严肃。审判区与办公楼东西两翼,形成人字和山字形状,象征以人为本、执法如山的法院文化。“审判法庭”四个大字镶挂于附楼中心位置,其附楼像一法锤从天而降,象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建院思想。法院内设机构16个:刑庭、民一庭、民二庭、家事庭、行政庭、西站法庭、北门法庭、黑林铺法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管办、政治部、监察科、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 v5;9mv8:80K47v
下设三个派出法庭:西站派出法庭负责审理属于本法庭辖区丰宁、莲华或本院指定审理的各类一审民事案件,指导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北门派出法庭负责审理属于本法庭辖区大观、红云街道办事处或本院审理的各类一审民事案件,指导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黑林铺派出法庭负责审理属于本法庭辖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和沙朗、厂口乡及区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一审民事案件,指导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O5=7xc3+1XW9.1r
我院刑事审判把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判处;把惩治犯罪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宽严相济,依法判处。民(商)事审判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增进社会安定团结。行政审判立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促进社会和谐。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为目标,不断提高执行工作力度和效率,先后建立了线索举报悬赏制、重大执行措施合议制、执行回告制、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曝光等制度。立案工作利用局域网优势,建立和实施了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开发了“远程民事诉讼立案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启动了民事案件诉讼文书邮寄送达工作,创造性地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信访接待工作把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处置预案,作好重点监控,防止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K8,zv1;3oJ5;9K
通过狠抓案件质量、审判效率、队伍素质和规范执法行为,我院立案工作已成为全省基层法院示范窗口。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去年案件质量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案件超审限现象已彻底杜绝。执行工作手段日益丰富,旧积案逐年减少。信访申诉渠道畅通,工作更加规范。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a8-8eT9=7JV,=6J
几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市、区文明办和金碧街道办事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我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不断发展,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和法院的表彰奖励,先后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团中央等十一个部委联合授予 “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刑二庭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少年审判法庭”,还被省高院和省妇联联合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法警队被省高院和团省委联合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另有50多个部门和个人受到中央、省、市、区表彰奖励。 z1~4IX2~4WR4=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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