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人民法院简介
奎屯市人民法院建院于1975年10月,现有工作人员98人,(其中在编干警76人,聘用22人),退休人员23人,总计121人;审判员42人,法警7人(其中聘用1人),书记员16人,行政工作人员12人,工勤人员6人。内设机构13个,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政工科、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司法警察大队。 B4+,sT4+,cQ4!2D
多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集中精力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使法院全局性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为奎屯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V3.5DI7;,MN2=2f
近年来,奎屯市法院先后被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院”、“十佳法院”等称号,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荣获“自治区级卫生红旗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单位”称号;2008年被伊犁州直法院系统评为“审判改革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7月被自治区高院列为刑事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同年被伊犁州分院表彰为“审判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9、2012年先后两次被表彰为伊犁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2010年,荣获州直法院系统2008-2010年度“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并荣获州直法院系统2010年度审判管理创新先进单位;2012年12月,先后荣获“自治区法院系统双评查工作先进单位”,“州直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州直法院”,2014年被自治州、区高院表彰为“自治州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审判绩效优秀法院”。2012年、2014年先后有二人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V46VY1!7XB3!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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