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法院简介
永德县人民法院的前身为镇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950年4月镇康县解放,同年成立镇康县人民法院。1964年镇康县分为永德和镇康两个县,新建的县为镇康县,永德县人民法院的院址为原镇康县人民法院,迄今为止走过了60多年的光辉历程。永德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鼎立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维护永德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g,;4gF1.5Ss81v
永德法院现设有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执行局、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16个内设机构,设有永康人民法庭、乌木龙人民法庭两个派出法庭。 Z7-4ZE8?1tq1+2w
多年来永德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8年被县委、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市委、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9年被省委、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省委、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永德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永德法院先后被临沧中院评为“2011年度化解社会矛盾先进集体”、“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一等奖”、“2011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二等奖”、“2012年度基层组织先进集体”、“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度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清理积案先进法院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3年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房厅命名为“省级园林单位”。永康法庭于2008年被共青团永德县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9年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市级优秀人民法庭,2012年被共青团永德县委授予“十佳青年文明号”称号,2012年度被云南省高级级人民法院表彰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永康法庭党支部2012年度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v8;1FO1?1Sh7!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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