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四县一区法院,现有干警55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3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干警总数的85.2%,本科以上学历37人,党员41名。 b,=7Da4.,JF8!9l
多年来,丽江中院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心、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丽江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受到各级肯定,于1987年至2001年保持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和1999年,丽江中院两次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9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成为云南省建国以来首家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2002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无错案、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法院。 p7?9dA5~5yb,!2p
2003年,丽江撤地建市后,中院党组一班人在新任党组书记、院长官晋东的带领下,发扬优良传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提出了“以荣誉为动力,以建市为新起点,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确保中院这面红旗永远飘扬”的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健全监督网络,自觉接受监督;推行竞争上岗,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实行大立案管理,审限跟踪和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中院2003年的结案率首次达到100%, 案件执行率达89.79%,取得了历年来最好的成绩。 H9.,Ld7-3bL3:5x
新起点、新征程,丽江中院全体干警将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励精图治,团结拼博,锐意进取,努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m9?1FI,;8SV9!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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