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复,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关于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以原金家庄区和花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山区的行政区域。新的花山区位于马鞍山市东部,处在南京都市圈核心圈层,接受长三角产业、资本转移的最前沿,辖区面积179平方公里,人口近50万。花山区人民法共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内设机构13个,人员编制数86人(含政法委占编1人),现有在编干警75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59人,研究生学历16人。 M4-3Hb1-2Zo5?5c
花山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奋斗目标,大力弘扬“崇法厚德、求实创新”精神,着力打造服务型、规范型、创新型、文化型、科技型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先后荣获首届“安徽省优秀法院”、“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连续六届蝉联 “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并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二次、集体三等功二次,另有50多个集体、百余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D,?5qa9=1xw,.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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