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人民法院简介
麦盖提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边缘,喀喇昆仑山北麓,叶尔羌河中游,总面积1.52万平方公里,全县耕地面积82万亩,林地52万亩,草场70万亩,辖10个乡镇、3个农林场,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45团、43团、46团、前进水库管理处和一个部队农场,辖区内有维吾尔、汉、回、哈萨克等13个民族28万余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9.8%。麦盖提县是著名的“刀郎羊之乡”,“刀郎麦西来甫之乡”、“刀郎木卡姆之乡”和 “刀郎农民画之乡”。如今麦盖提县已成为叶尔羌河中游人口集中度较高、人流、物流十分活跃的南疆重镇。 E9-2Oq2:7ED,!7K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现有编制69人,实有在编干警职工58人,其中,党员32人;大专以上学历51人,占总人数的92.7%,其他4人;有审判职称的28人,下设4个基层人民法庭。 u4?9LU8.,sw2;2L
近年来,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地区中院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深化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具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法院发展之路,紧密结合当前严峻的敌对斗争形势和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政治建院不动摇,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2010年10月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2011年被自治区妇联评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被自治区爱卫会评为卫生红旗单位;2009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集中清理集案先进集体;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2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两评查”活动先进法院;2012年被喀什地委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基层党组织;2010年、2011年被喀什中院评为先进法院;2007年11月被地区文明委命名为地区精神文明单位;2010年被喀什地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喀什地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同年被喀什地区妇联评为喀什地区“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2008—2011年连续五年被喀什中院评为法院系统财务决算先进单位;2010年被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12年被县委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基层党组织;近年来,先后有1名法官荣立三等功2次,29人(次)被喀什中院评为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较好的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Z1-9Kg5!2hy1+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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