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东270千米处,地处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哈密市为邻,西与奇台县接壤,南隔天山与鄯善县相望,北与清河县毗邻,东北角与蒙古国交界,国界线长约150公里。 r9?6Aj11dx1.9J
木垒县下辖八乡、三镇、二场,总面积22171平方千米。木垒县境内居住着哈萨克、汉、维吾尔、回、柯尔克孜、蒙古、锡伯、满、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朝鲜、东乡、藏等14个民族,总人口87229 人。 M5.7ge5-4Ei7;5N
木垒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法警队、监察室、督查室、信访室等15个内设机构。下设西吉尔人民法庭。实有编制61人,现实有干警54人,汉族干警37人,少数民族干警17人,中共党员39人,法官30人,本科学历44人、大专学历10人,在读的硕士研究生3人。 S7!1nE6.5IL1+,n
近年来,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木垒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07年-2010年连续4年被州委政法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在县直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涉诉信访自2008年连续5年实现了“零上访”、“零积压”目标。2009年被昌吉州中院评为业务工作优秀单位。2010年,我院创建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档案工作荣获区级档案“特级单位”成为全疆法院系统第一家;法院工会创建为“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2011年被昌吉州中院评为业务工作优秀法院、司法统计和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13被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x5+,yl5+9ov8?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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