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简介
闽清县简称“梅”,位于闽江下游,距福州53千米,总面积1468.8平方千米,辖11镇5乡,总人口30余万。闽清山青水秀,气候温和,是福建省重要林业县和23个南方落叶果树基地县之一;名胜古迹颇多,已逐步发展成为我省旅游新县;电力充足,是全国首批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之一,境内有华东地区最大的水电站——水口水电站;交通便捷,外福铁路、316国道、京福高速公路及102等多条省道在此交会;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更是著名侨乡,现有20万华侨旅居新加坡等12个国家和地区;瓷土资源丰富,瓷业历史悠久,现为全国最大的建陶生产基地之一和五大电瓷出口基地之一。 d9!1hQ25Js7;3o
闽清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8月26日,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白樟人民法庭、池园人民法庭、坂东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共16个部门。设立法院党总支1个,下设5个党支部。法院编制83人,现有在职干警、职工68人,其中法官41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49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2.06%。 q2?50B1+,oK6=6W
近年来,闽清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关怀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构筑“司法温暖工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7年至2009年3月份,闽清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73件,审、执结6900件,结案率达96.05%,历年案件调解率均超过75%、服判息诉率超过95%。 x72Wi5.3Sr3?5s
以司法为民为基点,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加强普法教育,突出立案导诉,引导山区群众“打官司”;完善巡回审判,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减轻群众讼累;探索调解新方法,拓展信访渠道,促进案结事了。 M4-1ko5~1HY3;9p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在服判息诉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坚持审判质量与效率并重,不断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民权,倡导民和,促进民安,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法院形象。 g4-3QO66wW,~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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