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简介
工作职责 h,;80K8;3Oy4:9Z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全市各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I8;3aJ6.1Tn7.3k
(二)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组织协调对我市范围内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注意掌握民族、宗教问题的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草拟我市民族、宗教方面的法规和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 I6.,Sq4;9ho2.7G
(三)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并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团体、院校的人事、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d2.7tk1.,Aa1;8B
(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对本市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各区、各相关单位、民族村的联系,协助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 Z9-7II8:7nu8?1o
(五)宣传贯彻《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政策和法规,监督并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协调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R11VX5+8cC5!4R
(六)推动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推进和协调我市各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承办参与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资金和社会事业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k2!9ZF3=2lX6!2T
(七)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调查分析;支持、帮助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 C5:7rz7:4tQ9?2B
(八)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并管理好城市民族工作配套设施。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的涉外事务;接待国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E4=3tj8-7Gx6?6d
(九)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做好海外联谊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b,?1Nt3!,BR4-5q
(十)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 H5=2Hr1+1QI4!3H
(十一)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培养、教育宗教职业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b7?,xa3+7wi5:4n
(十二)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引导和管理,指导协调各区及有关部门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加强引导和管理。 p1=1GY8;8qD5,x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d3!2kI3=9uK9:6P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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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秘、党建、精神文明、信息、网站、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接待、财务、后勤、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的行政事务,督促、反馈重要事项的落实。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b3~8XG4=2yb5~7S
(二)政策法规处。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监督实施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搞好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局行政许可受理有关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权益的贯彻落实。协调做好我市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u8.1Md2.7OZ2:8J
(三)民族工作处(民间信仰工作处)。负责民族事务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做好民族关系协调工作,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影响社会安定的矛盾和问题。指导民族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贯彻落实民间信仰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加强管理。指导基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族工作和依法对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少数民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往活动。 Y74JU,+90X1:,I
(四)宗教一处。负责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佛教、道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指导闽南佛学院加强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联系佛教界、道教界人士。监督检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情况。指导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佛教界、道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往活动。 G3-3aU,=3WV44I
(五)宗教二处。负责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指导市基督教青年会、基督教女青年会开展工作。联系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监督检查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情况。指导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往活动。 d4?2lJ,:2QB8?7e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63号 O4-2eB1-7MY4~,L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v31rM4=9eu1;8Z
各区民族宗教局
思明区民族宗教局 H5+4TB6=2Le8-4V
地址:思明区民族路33号 S9?2CQ3?3xv6-,X
湖里区民族宗教局 B9+5Zt8:5vI7:1E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行政大楼1015 j5;4Nc3.5nt7:8n
集美区民族宗教局 X6.6Bm7?1VE1~1P
地址:集美区岺东路168号 d8;,hb5!9Ck8?2C
海沧区民族宗教局 F2!7iu1=4up,-7z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q4:5WQ7=5fB5+3X
同安区民族宗教局 z4?7Vo,-1wz6!,Y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中路1号 W5.,Ts5~2df,6Z
翔安区民族宗教局 d8:1hW8-7jY6.6t
地点:翔安区祥福一里东方新城7号楼602 J15aY4-6HK5!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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