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法院简介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于 1950 年成立,位于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路2段4号。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等7个审判部门及办公室、政治处等7个综合部门,下辖11个人民法庭,辖区面积1767平方公里。 p8=3mN1.7Iz,?1w
仪陇县人民法院位于朱总故里。仪陇历史悠久,古隶梁州,战国前期为巴子国地。南朝梁元临元年(公元502年)置隆城郡及仪隆县,郡县同治,在今金城山仪陇县农村风光顶。同时置大寅县,县治在今仪陇县大寅镇。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仪隆县城移于金城山腰今金城镇所在地。仪隆县名在大历初年(公元766年)左右以避玄宗李隆基讳,改为仪陇县。元(公元1206年—1368年)建省制,仪陇县属四川省顺庆路蓬州管辖。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废蓬池、伏虞二县入仪陇县。同时撤新政县入南部县。从此,仪陇县境版图始基本统一。1932年,中国工农红军四方面军从鄂豫皖边区根据地转入川东北地区,于1933年8月23日解放仪陇,随即成立了县、市、区、乡、村苏维埃政权。红军在仪陇经过较大的战斗30多次,于1935年2月—4月北上抗日。红军撤离后,仪陇县恢复民国旧制,到1949年12月23日仪陇解放为止。200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镇搬迁至新政镇,仪陇县人民法院机关同时迁至新政镇。 a7?5ms,,Si7+6t
仪陇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24个,有正式在职干警115人,年均办理案件4000余件。自1950年建院以来,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己任,努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三件大事,公正司法,严格办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I3;,tn2.3yE8=3D
仪陇县人民法院现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纪检组、监察室等共计14个职能部门,下辖新政、金城、马安、复兴、永乐、立山、大寅、观紫、日兴、柳垭、土门等11个人民法庭。 W1-3cV2-7nm8+3s
仪陇县人民法院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争创“两个一流”为抓手,以建设全国知名伟人故里法院为目标,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突出抓好执法办案,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突出的业绩,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的审判质效成绩长期位居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前列。该院创建“无诉社区”工作在全市、全省、全国形成亮点,全国综治工作专题片《和谐为贵,调解为先》对此进行了播放,《人民法院报》进行了专版刊发。 g5-4iy,:5Wz5!7q
所获荣誉 d13dO5=4bd,;2P
仪陇县人民法院先后获“四川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大调解竞赛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服务灾后重建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质量服务年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1次、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4次。 M3:7fU1~3tv6-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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