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858号,毗邻艾溪湖畔。南昌中院成立于1949年8月1日,全院共有在编干警24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3人,本科学历167人。现有内设机构2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二庭,刑事审判一、二、三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处,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机关党委。 Y7;2sP1;7FP2!1A
该院现在使用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0年11月动工,2003年7月竣工,用地面积44亩,总建筑面积35100平方米。审判楼分为五层,共建有30个审判庭,其中大型审判庭1个,中型审判庭2个,小型审判庭27个。办公楼分为七层,一层为门厅和设备房,二层至七层有办公室203间,可供400人办公。在办公楼的一楼建有可藏60万卷档案的档案库,在七层建有一个180平方米供干警读书、休闲的“法官之家”和一个可容300人的多功能厅。 q3?1YM3~4BN3~3W
该院下辖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湾里、新建6个区法院和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3个县法院,以及高新区、经开区2个经济开发区法院,共11个基层法院,32个人民法庭。 K9=1hS8.8bH4~4p
近年来,随着南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该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先后有信访工作、司法警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审判监督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和商事审判工作获得全国法院表彰。 D5;9NM2+7ud45j
“城市是法治伸展的舞台,法治是城市发展的助力”。站在新世纪新起点上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以刘邦琰为院长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南昌崛起的新跨越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Y5;3YH6?1yD8-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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