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简介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 f1-,WO91rs1+5N
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核设施正常换料大修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点释放。 A6=7Ba4?6cK5+7m
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 D5!8ov5?5Rg6-6a
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 g8;4kQ6~5VV6.9A
负责铀矿冶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 C9;,AV5!9Nf2~2q
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和铀矿冶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 a2:8Sr4?5dA9.3V
负责对生态环境部核准的核材料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相关监督检查。 P8-6av6!4Yg1=,q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增项的技术核查和现场检查,以及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的现场检查。 J3-7Qr4+3Di55V
负责对核设施及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其他涉核单位核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的监督与评估,督导与评估省级辐射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响应的监督。 t9~,tP3?8Zi5-6m
负责组织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站、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选址与运行的监督检查。 L5!3sQ96eB71e
负责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督查,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H,.1CN,,lD7!7U
负责管辖区域内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 o4.6Vk8~6xC7;1L
负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 w2;3Tg6+8YZ3=8Z
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落实。 j9~5xV8+2Ft5~70
推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开展科普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公众参与等工作。 a7.6tx8;7Ls9-,l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J1+5vf2:4uw33z
内设机构
根据相关职责,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设5个机构: F9=6zZ7:3Ka4?9b
(一)、办公室。 Q6-,lY5?2jT8+6i
负责站内监督工作的质量保证、经验反馈、能力建设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站务会秘书工作。负责制修订行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和管理工作计划,承担内部督办和内部控制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起草(汇总)综合性报告、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承担文电、会务、接待、档案、信息、财务、审计、资产、合同、消防、安全、后勤、应急保障、信访接待等工作。站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D2~,ni3.1we6~,E
(二)、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i,-4TT1-5Ar6?3a
统筹巡视巡察、党务、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承担人事、培训管理、干部监督、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站党组秘书、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承担国际合作、保密工作。承担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起草(汇总)综合性报告、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站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G5.,tH6?40i11f
(三)、核设施监督处。 s5~9lN7!3Gt2:,B
承担核设施的核与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承担核设施应急准备的日常监督和应急响应的现场监督。负责核电厂正常换料大修和控制点释放的监督检查。承担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承担民用核设施场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操作人员资格考核、核设施运营单位公众沟通工作的监督。站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P,:9NB5=10I6+2k
(四)、核技术利用监督处。 P9.6TE2:7qb8=9B
承担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铀矿冶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承担核技术利用及铀矿冶单位应急准备的日常监督和应急响应的现场监督。负责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承担核技术利用单位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源倒源等活动的日常监督。负责核技术利用单位公众沟通工作的监督。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增项的技术核查和现场检查,以及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的现场检查。负责核设施辐射防护工作的专项监督。站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v,+8Oe1.9On5?7l
(五)、监测应急与督查处。 y7:1Id6;6yU9!3Z
统筹应急工作管理,牵头站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工作,督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的内涵建设和运维管理。统筹辖区内核电厂和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的监管工作,负责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场内运输的监督。统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冶的辐射环境管理。承担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承担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督查工作,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组织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选址与运行的监督检查,参与或受委托组织上述系统的验收。负责站内科普宣传和公众沟通工作。负责推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科普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公众参与等工作。站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g4!8EK,+3Jq9=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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