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简介
国家核安全局,1984年10月成立,原为由国家科委代管的国家局。 X4!9jW7~4zt4:3U
据国发〔2018〕6号和国发〔2018〕7号文件,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 m7=5VN4+,aS7-3P
历史沿革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核安全局的创建、核安全局的成熟、核安全局并入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三个阶段。 z5!9hM,:9iw8?5I
第一阶段:国家核安全局的创建(1984—1989) a3=,o05=1rI1-2S
1984年10月成立国家核安全局,独立客观地进行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督。核安全局由国家科委代管,国家科委副主任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具有独立的人事、外事、财务权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基建后勤职能。 R8?,Gn16FO,!8d
第二阶段:国家核安全局的发展(1990—1998) V5.,xs1+3iY7.9n
国家核安全局继续由原国家科委代管,国家科委副主任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保留独立的人事、外事、财务权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基建后勤职能。 d3.3aZ8+6zc1-20
第三阶段: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保总局(1998-2008) K6:3jn2+,HB4=,M
1998年机构改革,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保总局,设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全国的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管理的监管工作。 C3;1Qc2+6aO55b
2003年以后,国家环保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 j82yd2=2wz8?4a
2016年12月,刘华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 z5.5Yr3;2tF4;5A
机构职责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核安全、辐射安全、电磁辐射、辐射环境保护、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有关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O6:,ec7~3of7!7s
负责核设施核安全、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Q5?2RB28Qd92q
负责核安全设备的许可、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进口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 X5?9VU4;1QC9:4T
负责核材料管制与实物保护的监督管理。 07+5Cx5,EZ6!1z
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防护工作。 T1:1MZ69xs4.7i
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N9-2ie5:2mf7?8o
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 G810y4!80X1!9E
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 B,~9ky9+9TW7?9q
负责部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03~5Ij82jn3!,Y
负责反应堆操纵人员、核设备特种工艺人员等人员资质管理。 T,~7Se8:6tR7:5V
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核设施、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 p1-5Sc6!9jB4~4C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国际公约的国内履约。 p,!8OZ9?9d0,9d
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相关业务工作 V1=,yO5:8oz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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