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法院简介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60年2月,前身为福贡县人民法庭,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47号。全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35人,其中审判员16名。现有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34人,占总人数的97.1%,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占总人数的5.7%。民族结构中傈僳族、白族、怒族、彝族等少数民族31人,占总人数的88.57%。 b4-1jP5?9ib76s
福贡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石月亮和匹河2个人民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新闻宣传办、研究室等共计15个部门。 k4~,vq93GM3!7r
近年来,福贡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250件左右。多年来,福贡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装备建设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特别注重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使之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多一些调解疏导,融法、理、情为一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09年至13年五年来福贡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均在78%以上,2011年、2012年均达到了86.8%。(二)推行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机制,探索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2009年,福贡法院率先在全州法院中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机制, 制度推行以来,审结行政案件13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12件,应诉率达92.3%。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增进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增强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坚定解决纠纷的信心,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猜疑,减少上访信访和申诉,真正发挥行政审判“协调”官民关系的桥梁作用。(三)开展“街天法庭”巡回审判活动。基于福贡法院审判力量薄弱的实际,为有效整合审判资源,采取了由民一庭、民二庭和行政庭合署办案共同组成合议庭,并以民庭为主,两个基层法庭为辅的放风筝方式,对涉及土地流转、农村贫困、低收入人群、老、弱、病、残,居住地距离法院、法庭较远的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并定期到各乡镇街天开展法律宣传和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快速、便利、和谐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平台,让群众不出村就解决了矛盾纠纷,减轻了群众诉累。09年至13年共巡回审理272件,约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50%。(四)落实驻庭值班制度和巡回“办案点”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自2013年开始开展了驻庭值班活动,要求全院干警分批次到基层法庭开展驻庭值班工作,驻庭期间除办理案件外,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与配合,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资源,把“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方便未设法庭乡镇人民群众诉讼,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减少群众诉累,福贡法院分别在未设法庭的马吉、鹿马登、架科底、子里甲四个乡挂牌成立了巡回办案点。办案点成立后,将办案点工作与驻庭值班工作结合开展,确定了由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和执行局的干警为开展驻庭和巡回办案点工作的主要人员,其余庭室干警协助。各庭室相互协调联系,根据本庭室案件涉及的属地范围安排人员开展驻庭工作和巡回办案点工作,每个法庭每两周驻庭一次,每次驻庭时间为一周,人数不少于3人,驻庭时,逢最近两个办案点街天或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到办案点值班。驻庭和办案点工作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D4+6Mh,?4xe3-3v
近年来,福贡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云南省高院评为“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确定为全省法院十八家廉政文化示范单位之一、被州委和州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州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涌现出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 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 的先进典型邓兴。 r9+6Ct2?2yR3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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