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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nj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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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金陵大学,1951年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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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njnu)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金陵大学,1951年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在原南京大学、公立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校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I8=2lG3:,xg4=3Y

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U8.9Lj9!6Pc5.9k

南京师范大学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学校占地面积2179633平方米,现有校舍总建筑面积932076.19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8个、独立学院2个。学校共有在职教职工3247人,专任教师2095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633人,副高级职称738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9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名,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特岗学者1名,教育部重大人才工程9人,国家重大人才计划A类特聘专家3名、青年人才4名,国家重大人才计划B类领军人才6名、青年拔尖人才4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名,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3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2人,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共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8369人,在校研究生12564人(其中学术型7016人,专业型5548人;博士研究生1525人,硕士研究生11039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生5108人。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39705平方米,馆藏纸本文献总量380.56万册,电子数据库152个。校园内有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C1;8ho3+,PG8-5x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3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49个,共涵盖74个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美术学等6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工程学、化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数学等8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N7=3la4-9YL5!9l

南京师范大学不断推进“厚生育才”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国家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4个、国家线下一流课程3门、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门,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精彩一课”11门,国家特色专业8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9个,“十二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1本(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2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3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各1个。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学生在“挑战杯”等全国竞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N2~6cj3=4NM,-3O

南京师范大学积极实施“顶天立地”战略,科研成果追求原创,力攀高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全国妇女与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研究基地、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江苏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各1个。共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7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4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2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1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8项;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科学》和《自然》上发表第一作者单位论文5篇,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4项(第一单位),13部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优秀成果”,科研成果入选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和“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我校教师主持、历时8年修订的点校本《史记》,入选《光明日报》“2013十大文化亮点”和《中华读书报》“2013十大文化事件”。 L4~9Gh45nq5;4V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协同创新,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拥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6个、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1个、江苏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3个、江苏首批新型重点高端智库1个、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老年学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开放实验室1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7个,江苏省工程实验室7个,江苏省渔业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公共服务平台2个。依托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机构,并通过大学科技园、文创园、地方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地方建设的一批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批富有自身特色的产学研合作领域。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y7:5sS5?3dU7;5k

南京师范大学一贯重视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大学,是国家设立的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对外汉语教学基地、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和港澳台地区幼儿教育培训基地;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南京基地、法国文化研究中心及南京法语培训中心、意大利文化研究中心等国际性研究和教学组织。与美国、英国等16所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培养项目,在123所大学设有学生海外学习项目。与世界上42个国家和地区的23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聘请外国专家400余人,其中长期外国专家80余人;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111引智计划”)。全年接收留学生1800余人。 j6?5af1?7qx3?7s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卓越,不断优化现代大学制度,整体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学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高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首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研究生优秀招生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留学回国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v6;6MI4=2pl3!6F

在新的发展时期,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统筹协调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三条路径,科学实施创新驱动、开放融合、高原造峰、特色发展四大战略,奋力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u3;4xK89Hx44s

(2021年03月01日) N7:5vd,?2Sw2=2k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f6!6Fa7?,kp2;9v

百年校史

南京师范大学90周年校庆 c3:5Uc6;6Zc6-6s

一、校领导班子部分调整 a2=7If1-9mA,.8J

1991年6月,省委决定,谈凤梁任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吕炳寿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王臻中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冯世昌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的职务,保留正校级待遇;免去归鸿南京师范大学校长的职务, 保留正校级待遇;高校工委同时决定,增补谈凤梁为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常委,冯世昌、归鸿仍为党委常委。党委工作由王球主持,蒋孟平为常务副校长。1992年12月,省委决定,王臻中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免去副校长职务;陈国钧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张伯荣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至此,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党委由王臻中担任书记,王球、吕炳寿同志担任副书记;南京师范大学由谈凤梁担任校长,蒋孟平、屠国华、陈国钧担任副校长。 R9:7xf1;6DO1;3o

二、校庆90周年 M5!8wF3.6cP6-1w

为筹备校庆90周年,学校专门成立了校庆筹备委员会。在筹备过程中,确立了90周年校庆的日期为1992年9月10日。经广泛征集和反复讨论,确定了我校校歌和"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校训。在校庆前夕,校史编写组编 辑出版了20万字的《南京师范大学大事记》(1902--1990)。校报编辑部编辑、出版了30万字的记实、回忆文集《随园沧桑》,电教中心拍摄了校史纪录片《春华秋实》。 x2:1hH,~1Ui85w

经过全校师生一年多的紧张而周密的准备,1992年9月10日,南京师范大学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在五台山体育馆隆重召开。大会由主持党委工作的王球副书记主持,谈凤梁校长在大会上讲话。江苏省委沈达人书记、南京市委顾浩书记应邀出席大会并讲话,国家教委师范司高师处处长林奇青代表国家教委宣读了贺词;其他相关单位也来人来电表示祝贺。这次庆祝大会以及学校一系列校庆活动,《新华日报》、《扬子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均予以报道。 A9~,yL9!5JU3=5q

在改革开放中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 y9!2wD2.6te4~,A

自1984年改办师大以来,学校党政领导团结广大师生员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中等教育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多方面的优势,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学校的总体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u,:5tE4-8EN29g

办学规模有了长足的发展。学校初步形成了具有10个学生层次,6种教育形式,5条经费渠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的新格局;拓宽了专业范围,1992年共有全日制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7个,成人高教专业36个,自学考试主考专业6个;博士授权点4个,硕士授权点28个;新设了金陵女子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电化教育系、留学生部、理化实验中心和计算中心等;通过联合办学,先后成立了第二附中、扬子附中和第二附小,并使附属幼师重新划归我校,还与解放军83470部队共同组建了学生军训基地。 I9~4gX7;9ix6:5A

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新建近30座教学、生活、服务用房,房产总面积增长46%,其中教学实验用房29237平方米,学生宿舍10560平方米,教工宿舍23574平方米,食堂浴室6482平方米。图书固定资产增长近2.5倍,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增长2倍。教师的住房和工资待遇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 J4.9Jl6!4rY7;3u

教师队伍的素质得到了提高。高职教师的比例由改办师大前的15%提高到近30%,初职教师比例由38%下降到16%。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的教师比例已达25%以上。教师年龄结构趋向年轻化,教授的平均年龄由79岁下降到58岁,副教授由62岁下降到52岁,一批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晋升了高级职务,成为学科带头人。 P9~7TY1~7kI3.1r

教学计划整体优化,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实践课由占总学时的6.7%提高到12.9%,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门数分别达到54门和459门,集中教学实习时间由6周延长到8周,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先后列入教学计划。学校还开设了"三字一话"、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和艺术教育等,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和适应能力。几年中由师大教师主编并公开出版的教材达500部,其中一些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奖励。 O,~5Gf1.6gb8!7F

科研体制得到创新,科研成果喜获丰收。在坚持搞好基础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地面向企业、社会和市场寻找课题与经费,不失时机地开展高新技术研究。改办师大以来达八年中新增省教委重点学科15个,省重点学科2个,重点实验室1个。科研经费总投入1350.4万元,1992年科研经费投入比1985年增长2.6倍,应用科研项目比重由1985年的44%上升到67%。承担了国家"八六三"高技术、"八五"科技攻关、攀登计划、火炬计划等高新技术研究项目。通过科研成果鉴定113项,获国家专利18项,公开出版专著800部,发表论文近7000篇,其中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20多篇,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奖91项。 l5;8Wc8-1kQ29M

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学校先后与美、日、澳、俄、韩等5个国家的9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与加拿大安大略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八年来接受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5名留学生来校学习,成为国家教委在全国设立的两个来华留学生语言培训基地和开办留学生汉语言文学学士专业的院校之一。派遣了159名教师出国学习、进修、讲学,目前已有122名学成回校,对学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香港华夏基金会、香港耀中教育机构、日本丰田基金会等建立了联系,独立承担委托项目或合作开展教育课题研究。设立了 由港台和海外爱国人士出资的朱敬文奖助学金,树人奖学金和华藏奖学金。接受华夏基金会和邵逸夫先生的资助,建立了华夏教育图书馆和逸夫教育馆。 D,-7MR7+,bA98S

改办南京师范大学 j83yQ2:1gZ4!4P

为了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更好地适应江苏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南京师院多次向省高教局提出改办南京师范大学的申请,在多方的努力争取下,申请终于获得批准。 o4:7ZQ9-7hL1?9g

1984年1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将南京师范学院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的批复》。 A1.,yt2.6Dx,=,O

1984年2月4日,《新华日报》和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了这一消息。 W6.6li8-1yd5;4f

1984年2月7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在"苏宣字[1984]26号"文中通知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南京师范学院改为南京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的原任职务自然生效。 q9.8Uu56KT5~5e

1984年2月25日上午,学校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挂校牌仪式。 p1-,hd25qm4!1W

1984年2月25日下午,学校在五台山体育馆隆重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成立大会。全校师生员工6000多人、在宁校友1700多人参加了成立大会。参加成立大会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惠浴宇,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市委领导顾秀莲、孙颔、辛少波、宫维桢、汪冰石、华诚一、陈敏之等同志。大会由归鸿校长主持。顾秀莲省长宣读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南京师范学院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的批复》,并讲了话。党委书记冯世昌代表党委和行政在大会上讲话。在讲话中,他提出了办好南京师范大学的思路,并首次正式提出"把我校办成全国第一流的高等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x5;1zH8!2AL8;5l

在恢复整顿中发展(1977--1983年) M4;3Za3.6Sg9-8U

文革结束以后,1977年3月中共江苏省委派宫维桢来南师任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同年9月,省委派杨巩来院主持工作,任院革委会主任、党委第二书记,1978年1月改任党委书记。在这段时间内,学院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进行恢复整顿、拨乱反正工作,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教学、科研上来,为以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铺平了道路。 g2~8nG67Vc,~4q

1977年3月,学院党委根据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省委三届九次全会的精神,在全院开展了一场群众性?quot;揭、批、查"运动。同年10月,在"揭、批、查"运动的基础上,南京师院根据省委指示并作为省属高校整党整风试点单位,于1977年6月开始,由点到面,自上而下地进行了整党整风运动。 M,+8zs1;6OR9+1B

首先,全面清理、复查"文革"以来的"冤、假、错"案。为在"文革"中受到冲击和遭到迫害的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进行平反,恢复名誉。并进一步落实了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b6?7eK14aH1+7q

1977年5月31日,学校为在"文革"中迫害致死的原党委副书记李敬仪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举行了吴天石、李敬仪的骨灰安放仪式; v3;3lx9=3SZ3?7b

1978年2月,为1976年清明节前后参加"南京事件"的学生平反; y7~,Hf,-1mj9~7x

1979年1月,在"文革"中立案审查的294人全部平反,恢复名誉; w2!4Md7-3Hw6~1v

1980年2月,在反右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33人,因"右派"问题而被戴上反革命分子或反动分子帽子的4人,经复查全部改正,恢复名誉。 S2=6GP7-2nT5.8f

其次,恢复、整顿教学秩序和科研工作。1977年10月,恢复了高考制度,学制恢复为四年。同时,恢复招收研究生工作。1978年开始,师院除招收四年本科生外,还先后在6个系科扩招大专走读生和研究生。到1982年,全校设有13个系,共16个专业。为把工作重点 切实转移到教学、科研上来,学校狠抓教学计划的调整与教学秩序的稳定。为了充实和提高师资队伍,学校制定了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此期间,科研工作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据统计,1972年至1978年间,师院教师共完成技术革新40项;公开发表论文和学术报告15篇;教学参考资料和科技书籍17种;美术系教师发表美术作品81幅。 V3~2hg6;4LA9!4M

1977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工宣队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示精神,驻院工、军宣队全部撤离学校。1978年2月,学校在省委领导下,召开了院第六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八届南师党委及其常委会,推选出新一届领导班子,杨巩任党委书记,吴刃、张克光、马和顺任党委副书记。会议还选举产生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张克光兼书记,张梅真、王启明任副书记。同年5月,省委任命杨巩为院长,吴刃、张克光、马和顺、田树凡、张焕庭、钟鹤羽为副院长。并按通知,校级机构也作了相应的调整,设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武部、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人防办公室和图书馆等组织机构。 D8~4oU97fC7+6R

为贯彻干部"四化"方针,1983年8月,省委决定,冯世昌任院代理党委书记,蒋孟平、马和顺任党委副书记;归鸿任代理院长;胡淳南、张伯荣、谈凤梁任副院长;11月,省委批准,冯世昌任党委书记,归鸿任院长。 i5~2NO6:9Fs51F

"文革"期间的劫难(1966--1976年) X17UQ9.4RC9:2Y

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后果,而教育战线又是遭受文化大革命破坏的"重灾区",南京师范学院同样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和损失。在"红卫兵运动"和"斗、批、改"运动中,一部分干部、教师、学生遭到错误的批判和摧残,其中校党委副书记李敬仪及其丈夫、省教育厅厅长吴天石等人被残酷折磨致死。许多中层以上干部、教师的家庭被非法查抄,一些珍贵文物、图书、文献资料遭到破坏。学校的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打乱,校、系党政领导机构长期陷于瘫痪状态。 K6-2gM7~8tJ6=,Y

在文革期间,部分院系还作了调整。1969年12月,经江苏省革委会教卫办决定,江苏教育学院及江苏函授大学部分系科并入南师。南师的音乐、美术两系于1969年11月并入江苏省革命文艺学校(原南京艺术学院),1972年,两系又重新归属于南京师范学院,1976年,南京体院部分教职员调入南师体训组,不久与公体室合并建立体育系。 A57YN7~7IC3~6v

1972年,学校恢复招生。从1972年至1976年的五年中,共招收五届工农兵学员3755人,学制为三年,为江苏省中等学校培养了一批师资。 V2-9OZ79qD6.3Y

"四人帮"摧残教育、残害人才的倒行逆施,遭到广大师生的抵制和反对。尽管在那样的环境下,仍有不少教师自强不息,艰苦努力,在教学和科研上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如生物系周开亚等教师开始对白鳍豚潜心研究,其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淡水豚类研究的空白,受到海外专家的注目。数学系教师对《三爪卡盘盘丝曲线改革》研究获得省科技成果奖。在此期间,政教、外语系教师为省属高校短期培训政治经济学和外语教师,外语系教师还承担、完成了联合国文件约50万字的翻译任务等。 I3.6Z031PJ34g

在教育革命中曲折发展(1957--1965年) a5;7La6?4Jm7-2a

1957年党内开始整风运动,不久转为反右斗争。在错误方针指引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反右斗争扩大化。一批学生、教师、干部,其中包括一些知名学者、教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 x3:9EC3.8Cj,3Q

1958年在"左"的路线指引下,以搞政治运动的形式开展了一场教育革命。在运动中,错误地在师生中开展"兴无灭资"的斗争,混淆了思想政治问题与学术问题的界限,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并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Z8=9zT9+,jl3~2H

1960年南京师院根据中央关于高等师范学校必须成为教育革命的学校、文化科学知识质量要迅速赶上综合性大学水平的指示,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这一时期,教学和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校学生数由1956年的2015人增至4396人,函授生达3000人,还创办了多科性业余大学招生842人,举办了农业高中师训班等。 y8;3IX260P,.,g

1961年,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学校稳定办学规模以及系科、专业设置。这一时期,院内各项工作步入以教学为主,提高教学质量的正常轨道,并提出稳定教学计划,稳定课程,稳定师资,稳定教材,稳定考试考查制度,稳定教学、科研、生产劳动的时间安排,以便在稳定的基础上得以提高教学质量。 M8!,kk,;90o8-9X

1963年,中央批准华诚一任南师党委书记兼院长。 V2:1zM5!5qr4.6M

1964年,根据中央指示,广泛组织师生分批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 R,.3ww5-,uU4=7s

1965年,在句容设立南京师院分部,中文、政教、生物三系200多名学生在句容分部进行半耕半读。 f7;8RB6~8Fy9?8y

建院初期的事业规模、系科设置和行政机构 t5?8Rl3=5jO53q

南京师范大学初建以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校产为基础,拥有土地191亩,校舍建筑面积中教学、办公用房为9448平方米,学生宿舍5837平方米,教职工生活用房5616平方米。实验室4个,仪器700余件。图书馆藏书及资料11.7万余册。到1956年,教学、办公用房增加8519平方米,师生生活用房增加1211平方米,另建保建所、琴房、解剖室、温室、洗衣房和浴室。图书馆藏书及资料25万余册。 B5.4RS5+60f8-8v

建院初,院内拥有一批在学术上造诣精深的专家、教授,肩负着培养高质量中等学校师资的任务。除了全国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教授、吴贻芳博士担任院级领导外,著名心理学家高觉敷教授担任教务长。各系科主任均由国内知名的学者、专家担任。中文系主任孙望教授,教育系主任张士一教授,幼教系主任钱且华副教授,美术系主任黄显之教授,音乐系主任陈洪教授,数学科主任高扬芝教授,理化系主任吴懋仪教授,生物科主任陈邦杰教授,地理科主任李旭旦教授。在各系科任教的知名教授还有:唐圭璋、徐复、徐养秋、罗炳之、龚启昌、傅抱石、陈之佛、吕斯百,黄友葵等。全院103位教师中,教授28人,副教授19人,占教师总数的49%。到1956年,教学人员增加到240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28人。在校学生人数也由建院初的626人,增至2015人。 R7:9uj2:9Hr4~3x

建院初,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围绕培养中等学校师资的目标,南京师范学院设中文、教育、幼教、美术、音乐、理化等六个系;数学、生物、地理、幼教、美术、音乐等六个专修科;另办中文、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等五个短训班。附设中学、工农速成中学、幼儿师范学校、大石桥小学、丁家桥小学、大石桥幼儿园、五台山幼儿园等。1955年,根据中央教育部指示,为集中领导力量办好几个系科和文理分科的原则,南京师院与江苏师院相关系科进行调整。江苏师院的中文、生物、地理、美术系科并入南京师院,南京师院的数学、物理系科并入江苏师院。调整后,南京师院设中文、教育、幼教、地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等八个系,中文、地理、生物、美术、音乐等五个专修科,并开办高师函授教育。 O,.9kv7~,jP7?6g

高校院系调整、南京师范学院的建立 z9;6Qy6-4fh4=8G

1952年7月,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进行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按照华东区的院系调整方案,南京大学、金陵大学两校校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分别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农学院和南京师范学院建校筹备委员会。南京师范学院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和金陵大学教育系、儿童福利等系科为基础与上海震旦大学托儿专修科、广州岭南大学社会福利系儿童福利组、南京师范专科学校数理班合并改建而成,院址设于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现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分别于11、12月任命陈鹤琴为南京师范学院院长,吴贻芳、纵翰民为副院长;任命高觉敷为教务长,胡颜立为总务长,熊子容为图书馆长。设立政治辅导处,白沙任主任。 o2;5Xa1.7aJ7.5D

金大、金女院合并,公立金陵大学诞生 L93Sd3~4XT25Z

1950年12月,美国政府宣布冻结中国在美国的资金。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下令冻结美国在中国的财产,并颁布"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1951年1月11日,教育部根据政务院决定,发出《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示》。16日,教育部召开处理接受外国津贴的高校会议。会议期间,美国基督教大学联合会托事部电邀各校派代表去香港与托事部代表商谈津贴费事宜。金大师生通过决议,不予回复,表示与美国教会断绝一切关系。会后,金大与金女院进行酝酿协商,决定由政府接管,两校合并,改为公立金陵大学。 w2:7vR9~,Jr2!3I

5月3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金大与金女院两校合并筹委会委员名单。6月8日,华东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筹委会关于系科调整及招生计划。在两校合并后,仍设文、理、农三院共23个系、6个专修科、2个部。8月6日,华东教育部批准金大与金女院合并方案,合并后仍名金陵大学。文学院设在原金女院校址,称金大宁部(宁海路);理、农学院设在原金大校址,称金大津部(天津路)。9月15日,华东教育部批准新的公立金陵大学由李方训,吴贻芳、戈福鼎、樊庆笙、陈中凡、陈纳逊、高觉敷以及其他教师、学生代表共13人组成校务委员会。李方训、吴贻芳为正副主任委员。两校合并后,教职工为397人,在校学生为716人。公立金陵大学至1952年6月院系调整后结束。 S23Ww4.3TV9~6W

新中国初期金大、金女院的反帝爱国运动 R9!8EI1=8Ob5=6N

金大、金女院学生具有光荣的反帝爱国传统。自"五四"运动以来,在南京地区历次反帝爱国运动中,他们都是同中大和其他高校学生并肩战斗,成为学生运动中一支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后,他们继承并发扬了这种反帝爱国精神。 O6;9Hn,?8LO6:4Z

1950年11月,金大、金女院师生热烈响应党中央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积极投入抗美援朝斗争。两校学生曾先后揭露个别美籍教授为美帝国主义侵略罪行辩护的错误言论,掀起了反侮辱、反诽谤的反帝爱国运动高潮,在全国大中学校师生中受到热烈响应。这场反帝爱国运动还批判了美帝利用教会进行文化侵略的罪行,批判了"崇美、亲美、恐美"的思想,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热情。为公立金陵大学的诞生,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U1-8df6?2Fj31m

金女院办学的特色之一——师范性 b9+7Ej28Ik6!2L

金女院办学的宗旨之一,为教会学校培育女师资。在金女院教育学、心理学是全校学生的必修课。1924年增设实验中学为毕业生教学实习场所。1925年设教育系为辅修系。1925年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办的体育师范学校并入金女大体育系。1929年增设体育简易科,修业一年,以培养中小学体育师资。1930年体育简易科改为专修科,学制两年。1950年为培养幼儿教师又增托儿工作专修科。自1919年至1947年历届毕业生中从事教育工作者占34.4%,为国家教育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m8;,dL,.9KY5+5C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创建与演变 L2!6vL4+2sc9.9A

1911年冬至1912年初,美国8个传教会在上海聚集一堂,制定在长江流域开办一所女子大学的计划,并向在这个地区工作的传教士发出倡议。1913年夏,由美国北长老会,北浸礼会,南、北卫理公会,基督会等各选3人,组成校董会,是年11月13日,校董会公推北长老会代表德本康夫人为扬子江流域妇女联合大学校长。1914年11月教会的管理董事会正式通过以金陵女子大学名称代替扬子江流域妇女联合大学名称。 G7;7ie8!,kR6=6y

1915年9月,金女大租用南京绣花巷李氏宅院为临时校址,招生开学。创建初校内设文、理两科。1919年6月,金女大有了校徽、校歌、校色(紫色)、格言(厚生)。同年夏,德本康夫人去美国筹集建校基金,于1921年在陶谷(宁海路南端西侧)购地建校(今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1923年7月学校迁入新址。1924年秋,校内设英文、历史、社会学、数理、化学、生物、体育、医预科等9个系科。同时添设附属实验中学,作为毕业生实习教学场所。1927年增设国文系。1928年,德本康夫人辞去校长职务,校董会推选金女大首届毕业生、留美获博士学位的吴贻芳为校长。 Q7!4Dl5!2Tk,+7Y

1930年12月,金女大立案照准后,改名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抗日战争爆发后,分散在上海、武汉、成都三地办学。1938年1月集中迁至四川成都华西坝。1939年添设家政系。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9月在南京原址招生开学。至1950年,全校设系科为:中文系、外文系、社会学及社会工作系、历史系、音乐系、体育系(体育专修科)、生物系、化学系、家政系(1951年初改为儿童福利系)、地理系、托儿工作专修科、医预科、护预科。在校生达223人。金女院累计毕业生达994人。 Y1~,JS4-4eG76Z

金陵大学及其教育学科 D9+3Fd9?5TF,?1f

金陵大学是国内著名教会大学之一。她的前身是美国基督教会美以美会于1888年在南京乾河沿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汇文书院,校内设文、医、神三科分别称为博物馆、医学馆、圣道馆。另设中学部称成美馆。美国基督教会中的基督会和长老会又分别于1891年和1894年创办了基督院与益智书院。1906年基督、益智书院合并为宏育书院。1910年宏育书院又并入汇文学院,以大学建制成立金陵大学堂。推原汇文书院院长包文为校长。 l9-,Mn4~8XN6!9w

1912年9月,基督教北浸礼会与金陵大学合作,在金大内增设师范科,请浦克洛(美籍)为科长。目的在于培养中学教师和平民教育推广人员。学年为初级二年、高级三年。1913年购置陶园、为师范专科及模范小学校舍。1914年包文校长不再兼文科科长,另聘夏伟师(美籍)为科长,师范科改为教育系。同年为改良塾师,创设特别班,招收塾师,授业三月,除授正课外,请名家讲授专题,内容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医学、体育等。1917年师范专修科改为优级师范、初级师范、以中学及两所模范小学为师范生实习场所。1923年金大获美对华赈款委员会捐款70万美元,校内创设乡村师范科,建校舍于鼓楼五条巷,设示范小学三所。1924年秋、农林科成立乡村教育系,郭仁凤(美籍)任主任。1926年秋,文理科内增设国文专修科,修业二年,任务为培养中学国文教师。 P4+6li14ln9+3B

南京大学师范学院 I4:7ld8.6ww8;6l

4月23日,南京解放。5月7日,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知,中央大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赵卓任军代表。8月8日,南京市军管会文化教育委员会通知,国立中央大学改名为国立南京大学。8月12日,国立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成立。 z2:6jA7.,kU4~6s

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成立后,任命陈鹤琴为师范学院院长。师范学院设教育学系、艺术学系(绘画组音乐组)、体育学系(含体育专修科)。有附属中学、四牌楼附小、丁家桥附小。师院在校生有326人。另有志愿生281人,合计607人、师范学院教职工79人(教员57人,职员7人,工友15人)。 v7.8yI8~1ZK73W

在这期间,华东地区高校进行局部调整。1949年10月,上海国立师专、上海市立体专、上海市立幼专三校学生共300人并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有关系科。1950年9月,安徽大学艺术组并入师范学院有关系科。至1952年6月,南京大学设文法、师、理、工、农6个学院,共37个系。其中师范学院为5个系2个专修科,即:教育学系、幼稚教育学系、美术学系、音乐学系、体育学系、体育专修科、地理专修科。各学系毕业年限为四年,各专修科毕业年限为二年。 W2~8XT3=4ud5?8T

师生护校,迎接南京解放 Z,8NO1=9MA4?2D

1948年5月28日,代校长戚寿南代表我国医药卫生界出席世界卫生组织成立大会。行政会决定,由教务长周鸿经代理校长职务。8月,校长吴有训因心脏病复发,坚请辞职,获准。教育部命周鸿经继任校长。 J3-2AL1:8uv3;1Q

1949年1月,淮海战役胜利后,校长周鸿经派出人员赴台湾、福建寻觅校址,准备南迁。遭以郑集为首的教授会的反对,南迁方案被否决。1月25日,根据校务会议决议,为保证师生安全,准备应付事变起见,组织应变委员会。其组织简则经第126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应变委员会以校长、教务长、训导长、总务长、各院院长、大学医学院长、会计室主任为当然委员,并由各学院推选教员代表2人、职员代表2人、学生代表2人为委员,合计39人组成。常设委员会有7人组成,以李旭旦教授为召集人。同月,学生应变会、职员应变会、工友应变会相继成立。 B8~8rf1.5Wk8~2y

1月27日,校长周鸿经携款弃职离校。1月31日,校教授会全体大会决议,在周鸿经返校前,组织临时校务维持委员会选出委员11人,维持校务。 T9-3ic4;2HC88a

中央大学应变委员会和校维持委员会在解放前夕社会秩序混乱、人心恐慌的情况下,团结校内师生员工,协助合作,安度艰危,迎接解放,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 S6?7ox9!9Wg6.1d

抗战胜利后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 z3.,Wn8:8kH79r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在美国的支持下悍然发动内战,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不满。1946年底终因美国士兵奸污北大学生沈崇案,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反美爱国运动,南京也掀起了反美抗暴的浪潮。1947年1月,中大、金大、剧专 、音乐院、药专、东方语专六校组成"抗议美军暴行、要求立即撤退美军委员会"。并举行声势浩大的抗暴游行。抗暴斗争持续了一周。 b4!5Yu4.7qD,=4u

在国民党政府发动全面内战以后,财政出现巨额赤字,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物价暴涨、民不聊生,经济危机引起了教育危机。1947年5月6日,中大教授会通过《要求提高教育经费,改善教员待遇宣言》,这一正义的呼声很快得到全国各大学的响应,也引发了由中大学生发动的"五·二O"反饥饿、反内战运动。5月20日在南京举行了京、沪、苏、杭四区16所专科以上学校"挽救教育危机"联合大游行,有5000名大学生参加示威游行。游行队伍在鼓楼汇合后向中山路进发,到珠江路口,遭到国民党警宪的血腥镇压,造成珠江路流血惨案。据统计,在这次事件中,学生重伤19人,轻伤104人,28人被捕。由此引发了全国20个省数十万学生罢课,参加示威游行的学生近10万人次。反饥饿、反内战、反暴行的斗争风暴席卷全国各大城市,学生运动已成为人民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到党中央的高度评价,被誉为配合解放战争的"第二条战线"。 T5!3Uh7~,an6~5t

这个时期,中大党的地下组织在组织领导学运、团结教育群众、争取上层人士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党的队伍也得到很快发展,由复员时20名党员发展到解放前夕的234名党员。党的外围秘密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社也有了很大发展,大批进步师生团结在党的周围,这为迎接南京解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J8=8fQ7~1lB6;2f

抗战胜利复员南京后的师范学院 A7:7hz1?7Uj8?8W

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胜利。9月,中央大学成立复员计划委员会。吴有训校长为主任委员。师范学院体育系主任江良规、教育系教授胡家健为副主任委员。经过几个月的筹划,于1946年5月,全校师生分八批,分乘水陆空各种运输工具,返回南京。最后一批于7月底到达。图书仪器设备等在10月中旬陆续返回。10月,原附属实验学校由贵阳迁回南京三牌楼,为中央大学师范学院附中,由教育系彭百川教授出任校长。附属小学由师范学院副教授雷震清兼任校长。丁家桥附属小学校长为周仰堂。 C1-3zk8+1Ni5.8o

11月1日,中央大学复员就绪,开学上课。师范学院设3个系、1个专修科。教育学系主任徐则陵(养秋);体育系主任江良规;艺术系主任吕斯百,分绘画、音乐组;体育专修科主任由江良规兼任;师范学院院长为罗廷光(炳之)。师范学院各系,除体育系在体育馆,艺术系的音乐组在梅庵外,其余各教研室、教室、绘画室等均在南高院。共有学生377人;教师82人,其中教授32人,副教授12人,讲师12人,助教23人,兼任教授3人。 J9-7AU,4uF,~9R

1947年3月,奉教育部令,师范学院设置管训部。聘教育系教授赵冕为主任。但因管训部之具体办法教育部迄未颁布,遂先成立师范生指导委员会,代替管训部之组织。本年度,师范学院院长罗廷光(炳之)辞职,由徐养秋(则陵)继任。 e4?,ma3-1eO6-1h

抗战期间西迁重庆后的师范学院 W,5Xp2~,Pr,-5s

1937年的"七·七"芦沟桥事变和"八·一三"淞沪战争爆发后,战火逼近南京,中央大学连续四次遭敌机轰炸,学校损失惨重。为此,中大决定西迁重庆,附属实验学校迁安徽屯溪。同年12月1日,中大在重庆沙坪坝新址开学。此时,教育学院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体育科、卫生教育科、艺术科。 w7~4tD1+9kw4?,C

1938年8月,奉教育部令,中央大学教育学院改为师范学院。附属学校由安徽屯溪迁至贵阳。至1941年8月师范学院接受重庆青木关第十四中学为中大附中,原附属实验学校归贵阳。 O82Hh4?1bG6;7B

教育学院更名为师范学院后,除保留原教育学院系科外,增设国文、英语、史地、数学、理化、体育和公民训育7个系。 1939年5月,教育部长陈立夫视察中大,提出要师范学院筹建童子军专修科。至8月,师范学院已设有10个系、3个专修科。即:教育、公民训育、国文、英语、史地、数学、理化、博物、体育、艺术等系以及体育、史地、童子军等专修科。原心理学系改属理学院。 1944年9月。师范学院研究所,除原有心理学部外,增设教育学部。1945年7月14日,增设艺术学部。 w7+4JD1=5zh5=9F

1945年8月1日,为了在课程开设和师资上,节省人力、物力,经校行政会议通过,对师范学院一部分系科进行改并。公民训育系并入教育系;童子军专修科并入体育系;国文系并入文学院中国文学系;英语系并入文学院外国语文系;史地系分别并入文学院历史、地理系;数学系并入理学院数学系;理化系分别并入理学院物理、化学系;博物系分别并入理学院生物、博物系。至此,师范学院只保留教育、艺术、体育三系和附设体育专修科,此一体制一直延续到复员南京后。 R5;2Yx3:1lY7~5z

师范学院从1938年至1945年,共四届毕业生,输送中等教育人才约500人,高级研究人才(研究生)10人,为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 自1937年至1945年,中央大学西迁重庆后,在办学条件,生活条件十分艰难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教学科研,在学科设置,师资队伍及学校规模等方面都有了较快的的发展。如战前1937年,中大在校学生为1072人。到抗战末期1944年为3837人,师范学院为485人,为抗战前的3倍多。 s3+9bo7~1Xl9?5x

重建中大后的教育学院 x6;3RL2?4Hv7?4G

罗家伦就任中大校长后,就宣布他的治校方针是"安定、充实、发展"。他认定这三个目标去开展各项工作,使中大在国难深重之际有所发展。 z8.9hY41ec1.7N

根据中大整理委员会议决,将教育学院的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社会4个系改并为教育学系。自1933年起另设师资专修科,凡各学院毕业学生有志中等学校教员者,得在教育学系肄业一年,修习特定科目后,由学校给予证明。原有艺术教育科、艺术专修科改并为艺术科。体育专修科并入体育科。卫生教育专修科改为卫生教育科,学制由二年改为四年。理学院心理系与教育学院、教育心理系合并为心理学系,隶属教育学院。 u6~6nM7-3ie52G

1933年3月,校务会议议决:彻底修建中央大学最旧之建筑南高院,为教育学院加建教室及实验室;同年6月,又经校务会议决定,改建梅庵,为教育学院艺术科音乐组教学用。1934年2月25日,校务会议议决,核准教育学院试办教育实验所。5月,开办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期讲习班。1936年6月,教育学院教育实验所主持中学英语测验结束,历时4年,遍及10余省。接着,又开始研究高中数理化测试问题。其时教育学院的师资实力较强。有专任教授、副教授21人,兼任7人;专任讲师9人,兼任3人;助教20人,合计教员60人。此外,教育学院附属幼稚园、小学、中学实验学校也有了扩充,有教员76人,助教4人。 F1;3nF2!5ke5,o

中央大学成立以来,先后任教育学院院长的有:韦悫(1928--1929)、孟宪承(1930)、程其保(1931)、黄建中(1932)、艾伟(1933-1934、1937-1938)、常导之(1935-1936)。 G96wi6-6dG2.3g

抗日救国运动的高涨和中大的解散与整顿 w7!9Ad38On480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大进步师生在南京地下党的组织和领导下,发动抗日救国运动,抗议国民党政府坚持内战,对日本侵略采取不抵抗政策。12月17日,全国各地来南京学生近万人联合举行总示威游行,中大有1000余名学生参加。沿途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打倒不抵抗主义!""恢复东北失地!"等口号,路过珍珠桥,遭到国民党政府军警的血腥镇压。学生重伤30余人,被捕60余人,死亡1人,造成震惊中外的"珍珠桥惨案"。这次事件给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及其不抵抗政策以沉重的打击,对促进全民族的觉醒,推动抗日民主运动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O2.9Pg5;6hR,=2Z

1931年底,中大校长朱家骅引咎辞职。1932年,中大数次发生更易校长遭到学生强烈反对甚至驱逐校长的风波;同时,由于政府拖欠学校教工三个多月工资,引起教工强烈不满,中大教师组织"中大经费独立运动委员会",向教育部索付欠薪。上述这些事件触怒了当时任教育部长的朱家骅,在国民党中央的支持下,于同年6月底,训令中央大学暂行解散,学生全部离校,听候甄别。7月2日教育部派接收委员4人到校接收。6日成立中央大学整理委员会,整理校务。8月26日国民党政府任命罗家伦为中大校长。9月10日中大举行甄别学生考试,开除学生19名。10月11日,中大学生全部返校上课。 b3.3DR7=4tA8?,T

国立中央大学的建立 f4~5m06:9Ci8;4t

1927年4月,国民政府定都南京。6月9日,教育行政委员会仿法国教育制度,颁行大学区制,江苏、浙江两省先试行。以东南大学为基础,将江苏的河海工科大学、政法大学、医科大学、南京工业专门学校、南京农业学校、苏州工业专科学校和上海商科大学、上海商业专门学校等九所高校与主持江苏省教育行政之教育厅合组成第四中山大学。8月,奉中山大学区行政院令,省立第四师范附设的艺术专修科,归入第四中山大学教育学院(原东南大学教育科)。教育学院设教育学系、师资科及附设教育各专科(体育专修科、艺术专修科,军事教育科),院长为郑宗海。 Y7~2wv,.3Ys7:5O

1928年2月10日,国民政府大学院大学委员会议决,将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改名江苏大学,并兼负江苏教育行政职能。更名江苏大学后,受到全校师生普遍反对,引起罢课等风潮。5月16日,依照大学院大学委员会议决,将江苏大学改称为国立中央大学,仍兼负教育行政职能。 u7!9Nk2~2PH83t

1928年10月23日,国民政府令改大学院为教育部。1929年7月5日,教育部令,停止"大学区制",中央大学区限于年底停止。自此,中央大学为纯学术机关,不兼负教育行政职能。 p2=1qA15Mq6;7y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创建 X8:3Du6?3PT9+1e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 President 后,即推举著名教育家蔡元培为临时政府教育总长。他就任后,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教育的主张,颁布了诸多教育法令。一时间,全国各地办学之风盛行。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贾丰臻等联合上书教育部和省公署,建议早日在南京筹建高等师范学校,以培养中等学校师资。据1914年8月30日,《江苏巡按使韩国钧委任江谦(原江苏教育司司长)为校长筹备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文》记载:"就任两江优级师范学校校舍,详加察勘,能否修葺一部分,勉应目前之用。""务尽本学年筹备完竣,以便定期开校"。不久,韩国钧调赴安徽,江谦未到任。继任江苏巡按使齐耀琳到职后,重申前任已定计划,复经教育部批准,正式任命江谦为校长,并令其迅速到省筹备一切,以便如期开学。在《江苏巡按使齐耀琳饬江谦筹备开学文》中,进一步明确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办学宗旨"高等师范学校一方培养中等学校师资, 一方并为中等学校学生推广升学之途,关系全省教育根本。"江谦遂于1月17日到宁,18日即前往原两江师范学堂,勘察校舍,筹划修葺教室等事宜开办初,南高师筹备处设在省议会内。1915年1月29日迁入两江师范学堂旧址。 W79Vz3+6be,!2W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门江谦任职后,即延聘留美博士郭秉文来校任教务主任,聘留美教育学士陈容为学监主任。并聘前教育部视学袁希涛、省教育会副会长黄炎培、省教育会会长沈恩孚为评议员,为筹划创办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集思广益,商讨办学事项。 X9=8RH2.7Pt5.2X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首任校长江谦国立东南大学首任校长郭秉文南高师在江谦校长的精心筹划和全体筹备人员的努力下,于1915年夏,所需修葺添置事项相继完成,任课教师先后受聘到校。并拟定了《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简章》以及《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招考简章》。遂于1915年8月11日公开招考。报考学生共有534人,来自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广东、四川、贵州等省,其中江苏考生最多。首届招生共录取126人,实到110人。于9月10日开学上课,9月18日举行开校礼式,邀请省长齐耀琳等地方官员莅临学校,参加典礼。至此,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正式成立。到1921年时,南高师的教师,已有102人,其中教授55人,外籍教授3人,教授占教师总数的56.8%,教师中曾在国外留学的有30多人。其中有许多长期从事师范教育的著名教授,如陶行知、陈鹤琴、陈中凡、徐则陵(养秋)、张士一等。 d2.,Ac2?9Cj88J

1920年4月7日,郭秉文校长在南高师校务会议上提出,就南高师校址及南洋劝业会旧址建立一所国立大学的议案,得到与会者一致赞同。随即着手筹备。12月7日,国务会议通过,在南京建立国立东南大学。12月15日,东南大学筹备处正式成立。1921年8月24日至26日东南大学、南高师同时招生,东南大学招收新生130人,南高师招收新生119人。1922年南高师停止招生,其最后一批学生17人,于1926年毕业。 v4!7db7?1nL9+6W

东南大学教育科是在南高师的教育专修科、体育专修科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始设教育、心理、体育三系,1924年增设乡村教育系,以训练研究人才,培养师资及教育行政人员为宗旨,学制四年。教育科主任先为陶行知,1923年后由徐则陵(养秋)继任;教育系主任由徐则陵兼任;心理系主任系陆志韦教授;体育系主任系美籍教授饶冰士。全科教师34人,其中曾获国外博、硕士学位的有13人,本国教授17人,外籍教授2人,师资力量十分雄厚。著名教授有徐则陵、陈鹤琴、陶行知、陆志韦、郑宗海、孟宪承等。1925年1月至1927年4月,东南大学在北洋政府的命令下,曾三易校长,引发了风潮,持续三年之久。最终因正局动乱,被迫停办。1927年5月16日,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派员来校接收。 P2:9Hi5.2qF6.3w

三江、两江师范学堂的办学业绩 N4:,xe7:5vc7-9l

两江总督张之洞关于创办三江师范学堂的奏折两江师范学堂学堂自1902年筹建,至1912年停办,历时近十年,尤其是在李瑞清主持校政后,亲赴日本考察教育,回国后为学堂办了许多实事,使两江师范学堂规模得到较大发展,在校学生达千余人。李瑞清的办学宗旨是:视教育若生命,学校若家庭,学生为子弟,始终不渝。他亲自书写校训:"嚼得菜根,做得大事。"在他悉心主持下,学堂十分重视科学、国学、艺术,不仅延聘中外著名教师来校任教,还重视开设技能学科和实验,为学堂购置农场百余亩,耕牛数十头,供农学博物科学生实地试验之用;设置画室及工场等设备,供图画手工科学生使用;购置仪器、药品,设实验室,供理化科学生实验用。 b2!2fj7-8yH8=5I

学堂教学成绩卓著,学生考试成绩为江南各高等学校之冠。为江南三省培养了第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著名生物学家秉志、国学大师胡小石、陈中凡等就是两江师范学堂早期毕业生中的佼佼者。 x4?7UF5!8Gc2!1B

南京师范大学章程 f7?2Zg6-8Yi,5j

序言 J7:4ry6+3yR34c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大学。其主源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为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办学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为原金陵女子大学校址。1984年更名为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 H,-3eU6.,sm,?6k

第一章 总则 h4=3yz9;5S05-6x

第一条 为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l9:7qd3+,gu6+7d

第二条 南京师范大学(下文简称为“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 J9;2XT1?5ge5~1b

第三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置分校区。 o3:1Jn3!,QQ4-3U

第四条 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依法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并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管和考核。 T1~5EO3=8aA9!2D

因教育发展需要,经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可以分立、合并、更名及终止。 j2:9oP6;5Ht3:7z

第五条 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和管理,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z3;8gN42oL2-6f

第六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以追求真理为己任,坚持学术自由和教授治学,倡导自由宽松的学术氛围与平等和谐的制度环境。 G1?,ut1~2QF7~5G

第七条 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以“严谨、朴实、奋发、奉献”为校风,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S4;1au1:5Sz9;8f

第八条 学校坚持改革创新,弘扬教师教育传统特色,致力于建设文、理、工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把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办学目标。 S7=7nM6=9KV7.4e

第二章 学校职能 G5!8gt6.4LU1!1d

第九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首要任务,将人才培养置于全部工作的中心,坚持厚生育才战略,建立健全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自我发展,努力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H,:3at2-9CZ2~8s

第十条 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适度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 U4=50I1!80n,:6p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以及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m7;5iY1?2EQ9~3K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对满足学校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其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V6:,an9;9QB9.4m

第十三条 学校以科技和知识的创新为重要职责。坚持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性地位。持续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主动服务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 F2;5hO5.3GA71R

第十四条 学校履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创造反映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发挥大学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为促进国家和江苏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M1.6Zl9+9pz8-4v

第三章 组织架构 s7~5Ek2~9Gw4?6C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设委员和常务委员(简称常委)若干人。党委设书记1人主持党委工作;副书记若干人,协助书记工作。 l,7Tg9+6VO,-8W

第十六条 学校设校长1人。设副校长若干人,协助校长工作。 v8!,bc6+5uJ8.1G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设立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设委员若干人。纪委设书记1人,主持纪委工作。 h6.6OX4=5dh9.4B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常委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有关程序产生。校长、副校长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遴选和任免。 R8~7Sz,:8In6.3u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精简、统一和高效原则,设置党政管理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群团组织和其他机构。 U8!6wD1?7qA7?,f

第二十条 党政管理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群团组织和其他机构各设主管1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机构的工作;设副主管若干人,协助主管工作。行政管理部门等根据需要可下设科、室。 z9.2Df61LZ5=8o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咨询、审议和决策学校的有关学术事务。每个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k3.3hW8.7hL5~8f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各个层面人员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21人。设理事长1人。设常务副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协助理事长工作。 y8:7WB6?4iG76b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党委、行政工作专门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对相关党委、行政事务进行决策和协调。专门领导小组组长或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管理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群团组织、其他机构和学术组织的负责人担任。 J9~1CU5-5SL210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法支持民主党派和其他统战团体基层组织的建设,依法组建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团体。 S5;1yZ8:6vJ1!2G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学生代表大会,依法保障学生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实现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L5.,EF5~5OP7+2z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有利于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教授治学的原则,设置学院和研究所(或中心、实验室)等机构。根据需要可设立学部。 C1-9dO1+2GS7:9F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院长1人,负责学院行政工作。设副院长若干人,协助院长工作。学院设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设书记1人,负责学院党的工作;设副书记1人,协助书记工作。 p3!6GZ3!7OP19o

第二十八条 学院根据需要下设学系、研究所(室或中心)、实验室等教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办公室等办事机构。 Z,?3SL8-6la4.6m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教授委员会作为学院的最高学术组织,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下设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等专门学术组织。 R,.7Zz4+,OT7-6z

第三十条 学校批准设立的研究所(或中心、实验室)设学术负责人1人,学术秘书1人。 h7=,ZZ9+4AV8=,b

第四章 运行机制 K9?1Ky8.1Dq8=6M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g2=1qO9+1lj79v

第三十二条 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J3.3Oz6+8Ev4.40

第三十三条 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e1~1sp,+5Gs3;2X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H,!,nY2-6hj,+,g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m5~8VV8:5Df1-6A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T7-5za2=6oW9-9v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U6+1bS8;7R01?5E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d1:6MT9~4lq1!5s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N9:,RE2?9fP8+9j

(七)加强对学院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h7!4QK4.6xA,!,g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e9.3TF1+1gX8:9p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B9-4gT75gR4!6w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0,:7PI,:5Nm9.,U

第三十四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b,~3GA5.3uX6!5V

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通过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等形式对学校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g,:5BY2?7BF3;,U

全委会是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全校党的工作、执行党代会决议的最高决策形式。党委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履行全委会的部分职能。书记办公会议负责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上述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Q2.2Ic1!3cs8.6Z

第三十六条 学校各级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设置并开展工作。 j2?8lK3?50c2-2M

第三十七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U1-8tB92Oh4!8J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A6?6Ya9.3zR5-7m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W8~4vM,:,YR,;7S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H61Je4!4fk1.5B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H8?,Zt7,in4~7z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t6:1RP3+6YI6;1N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n3!4hV4?1fc6~3c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A5?4Ol3-8ze1=3e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07=6ZA3?4c08;1o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C1+5tU95Za2-8z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Z7!2SI9;8xQ1-9e

第三十八条 校长通过召开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k52EO8~3rz7!7V

校务会议是学校的最高行政工作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学校行政日常专项工作。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领导参加,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定。 I8;60c9:5nf1?4D

第三十九条 学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w9?10T7;3SJ2+1r

第四十条 校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的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和做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n3;7Eg3.6xF5?6R

第四十一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根据需要可按学科分设,秘书处分别设立在社会科学处和科技处。 d4!6Fp8~9kA9!2V

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k5?6up7;3fi4?,F

(一)审议学校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要学术发展规划。 d4+2nW9!9gh5.6s

(二)审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有关工作中的重要学术事项。 m1?,uz7-5FR7-6k

(三)审议学校学术评价指标体系和其他学术政策性文件。 m4-1Dj3.4JI5+4h

(四)制定学术争议处理规则。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I3.3lT7:4jF86P

(五)指导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g1.,0v8!1PT7=2N

(六)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审议处理的重大事项。 s1~9UF,=,HJ3+9A

第四十二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有关学科的教授组成,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委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推荐,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R1~8Ug7;8Oc4.1d

第四十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履行与授予学位相关职责和权限的专门机构,秘书处设立在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x8=8qv,=,BF4=2v

(一)作出授予或撤消相应学位的决定;检查、评估学位授予质量。 G5+8XH6:2tt7?6L

(二)审议增列或调整学位授权点的有关工作;指导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 N2!7IX6.7xo5+7P

(三)审批增列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O4:2NO1-9qx1;8q

(四)审议学校有关学位工作文件及研究处理与学位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02+6Ww3?2Tz6,j

(五)指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 Z3~3Ak7-9HD4:2t

(六)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d5=7ks9!6rJ9+8L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G5;7fJ4=1jy3,G

四十四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委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推荐,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学校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x,~6oQ,-2bA8:3S

第四十五条 学校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别是学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咨询和审议机构,秘书处分别设立在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指导委员会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c9;,BA6~,gw8;4g

(一)审定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q6-5AX9!1WB8;4g

(二)审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制(修)订的原则意见。 y,-3Vp,+1sg9+1r

(三)审议、指导教学实验室设置和建设规划。 y8.2AM1:2q079D

(四)审议、审定关于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 S,:8Fj7;5gg1!7b

第四十六条 学校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或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教学或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委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推荐,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人,由校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相关校领导担任。 u8!7zI44LU7!90

第四十七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教授代表、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I7.2sC,=8Zp6-5O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学术组织,根据评审条件和评审规则,评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 G9!2xK19Ll8+2J

第四十八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 s2-,Sx78QI,;3j

第四十九条 学校理事会是学校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H63lb6;3BN1!5M

理事会将对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年度预决算报告、重大改革举措、章程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或者参与审议;参与审议学校开展社会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及重要协议等,提出咨询建议,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研究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规划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参与评议学校办学质量,就学校办学特色与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意见。 S7?3Ve6:,Yd5!7Q

第五十条 学院实行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党组织与行政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共同决策学院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学院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 J3?2EL1=8jR5;1R

第五十一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基本决策形式,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事项,包括: G3+5zQ5?,nL6~2N

(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t4-8bA2+8Ef2+6L

(二)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 q9~3mV2+1sh8!9C

(三)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O4;3iw18KL8:5d

(四)年度经费预算、发展基金及大额资金的使用、收入和分配方案。 L4~,dt9=8pD1.3d

(五)内部机构运行及人员管理。 y9?8cL7.9Lc9?9Y

(六)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V,.1jU7:9Rw6-3h

(七)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T7?5EN7:7tv6;3S

第五十二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会议成员为学院党政负责人,非党政负责人的教授委员会主任、学院工会主席根据议题可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由学院书记或院长主持,会议议决事项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n5=4Az7;3Qy48m

第五十三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是学院重大学术事项的议事和决策机构,对治学事项行使一定的决策权和审议权,并对学院其他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H2;3MH4~9Hy3.3N

第五十四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学院治学中的重大事项行使下列职权: M75DK1.6ni2+1E

(一)审定学院学科发展的规划、计划。 X4:9aG6!4go2+3R

(二)审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重要举措。 B7-9zA6:2pw8+3g

(三)审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决定高层次人才引进。 T21sp9?3Gy,!3A

(四)审定学院与治学相关的重大资源配置方案。 w6=8QT5.5LC1.9e

(五)审议学院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年度工作报告。 C2!1sE4=4RN7:9C

(六)审议专业和学位点设置及重点科研机构发展计划。 G5=2oJ63Ta,;4g

(七)决定教授委员会专门机构的组成人员及运行机制。 c2+6lw,:8pD2=5J

(八)对学院发展中的其他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W9.3FS,~5nY1;7h

第五十五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由本学院教授代表或由全体教授组成,教授代表由学院在职的教授、副教授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y9~4dx,+3Sf9:2D

第五十六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 c4=3UA3=9jO73u

第五十七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学术组织对教授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院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术事项的咨询、评价、审议和决策等职权,学位委员会行使学位的评定、授予以及与学位相关的学科建设方面的审议、决策等职权,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行使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咨询、检查、评价、审议和决策等职权。 y3=1oe3-7sT2:5W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制度。教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教代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依其章程或条例行使以下职权,并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意见和建议: C1.6mP8~2bO5;3n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z3;3mt,-4cJ6?,B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b44LZ1;6nm2=8V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o65NJ,~5Bk1!2A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l,+9AU6+8Gk1~2u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q,:1vF3+8qn7?8e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h2-4gy6?5LR2:7r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g85sV33TE3!9Q

(八)指导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K9!,ak7?9Dk9;3q

(九)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教代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v7;4yN9+90g3:1H

第五十九条 学院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二级教代会)制度。二级教代会参与学院管理,行使以下职权: E4+8Yq,.7kv4,H

(一)听取、讨论学院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对学院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较大经济活动和管理规章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I9-1YZ8-3wD6~8v

(二)在学院权限范围内,审议和通过与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行政颁布施行。 t3;,qS8=3xW9~2A

(三)对学院可支配的福利性经费分配进行讨论和表决。 S4~7gl8:8EJ8:8t

(四)依法民主监督领导干部。 m7+8pS5!,mq1?5k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A3;4Go7?3OK3:5z

第六十条 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校党委领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能: r7!4ag65wH5:,j

(一)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w,!,Uz1-1ep9.2F

(二)参与起草并通过直接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N8-4pR8=7QN5-7v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监督学校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U2-2cf5?7Uv3+60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及文体活动。 N,:7Wq,.7xr8=,i

第六十一条 学院(单位)设立分工会,分工会在学院(单位)党委和校工会领导下,围绕“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工作。 X7.8fz,?4Ao3-9h

第六十二条 学校尊重和支持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的职权。支持学生会、研究生会依照相关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f4;6xT4~5cu6.8F

第六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两年举行一次,负责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学生代表大会可成立常任代表会议,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大会相关职能。 U8.2Ij9?6ke1+8I

第五章 教职员工 s3-6cD6.6Wl8:5f

第六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 f8:3KY9.9iK2+3G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D9~9vp1+,gw4-2a

第六十五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聘用教职员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l5.,XZ7.6kg5=3u

学校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d8-8ta3:4qY43c

第六十六条 教职员工在校任职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L,4CY1+,Fg5.4c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X4+7Vz85Ud1;1V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x1=9Ps1-6WB55y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r6~9zG6?6JG9+2s

(四)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G3!8Dm6.3uO5;7F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x5~2QW8=7hN9.5U

(六)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m6.7oB5~4cq3-9m

(七)就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O3+2Fk8;9Hh7!70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09.9gS9-9eH7?4G

第六十七条 教职员工在校任职期间应履行下列义务: z8+4as4+2FL16p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M7!2mR4.8DX6.60

(二)珍惜爱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自觉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X2:9xu9-1Ow1.6v

(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L68qG2=2fP9.1c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W3=5nN3-4aW,~,j

(五)爱护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合理使用学校资源; I9:4gW2;3MB2=1t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y6+6GP2.2ag8~3M

第六十八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着力培养与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人才,提升学校师资队伍水平与整体办学实力。 s3;,NK9.,WQ7!7D

第六十九条 学校引入竞争机制,依据精简、高效的原则,优化干部、人事和劳动制度,科学定编定岗,提高办学效率。 x6!5XX8;8jr3-2X

第七十条 学校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定期对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晋升工资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r1?7MN8?,sZ9.2E

第七十一条 学校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集体或个人实施表彰及奖励。 X,=9An2~6vz,:,B

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校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纪和有学术不端行为、不良行为的教职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种。 h7!1Fu2.3Ay,?8n

第七十三条 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关心教职员工的成长,支持教职员工的创造性活动,促进教职员工的自主发展和能力提升,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o9!3AK1:4pl75h

第七十四条 学校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 W6.4kR,?3AI8.2T

第七十五条 学校关心教职员工切身利益,根据办学条件,稳步提高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生活和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员工的尊严。 w1.8zJ6:7Wx1?6n

第七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员工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员工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校提出申诉。 n86lr2:5Gk8:2X

第六章 学生 09~7oR,?6bf9=3l

第七十七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并报到注册后取得学籍的受教育者。 n,;6ky9-4oO,.2u

第七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u43nv7~5Jg7+1o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A79mg4:1VI3;,D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N9.8Pv1=2NG5~6e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g4;6X06:1Uu,~8j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O5!6CG7=7rd4!1z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O6-,PY2.4kD6!1N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c4+9YM92oo8~3G

第七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履行下列义务: b,?3mH6~2yb6!3X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a2!8TI7!2Bb9~1U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P1?8iq8+3vT5:7P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H4;5oX7!3TQ9=7j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t9;,AU,!7rm4+,S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s4~,Hy2.8Ah4:8m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I2~,AM9-4VJ5+4c

第八十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尊敬师长、珍爱生命、诚实守信、关爱社会、勤于创新、勇于实践等良好品性。 T4.9cB4;6NI3-9U

第八十一条 学校突出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自律、自立、自强,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01;8hW1:5uB6:2b

第八十二条 学校支持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建立学生意见反馈与解决机制,维护学生在学校相关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f6~9EP4:8cl6;7a

第八十三条 学校倡导学生自由探索,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类课外活动。 I9;,Vn,+3Pz1;6W

第八十四条 学校关心学习困难、经济贫困、心理困惑、就业困扰的学生,为其自我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指导和帮助。 G,!6Fb,-4cG4=70

第八十五条 学校积极创设各种类型的奖(助)学金,按照相关规定对表现突出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Y43Pu2!6CB7:9g

第八十六条 学校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五种。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07.6hG2,aI2-7V

第八十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提起申诉。申诉委员会按照申诉受理、事实调查、审议决定的程序处理学生申诉。 U9-5qX,=2xm7?5I

第七章 开放办学 K5-7MX1:7Rx4=5L

第八十八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促进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社会支持、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T3-4of5~3kE4:6N

第八十九条 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参与举办独立学院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t,?30x,.,rx8.3Q

第九十条 学校开展政产学研合作,营建校地、校际、校所、校企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提高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p7?2sh5!4YO8?2I

第九十一条 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健全和完善海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机制,打造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并举的海外交流与合作立体格局和渠道,依法推进校际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推进教学科研国际化,培养师生的国际化视野和国际情怀,培育能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提高学校的国际化水平。 N3!1bc8=8gb9;5M

第九十二条 学校建立南京师范大学校友会,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NNUAA。在各学院建立校友分会或校友联谊会。 k2~5kW8=4sX88e

校友会作为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校友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Y5=7kj6;5fm,=9Y

第九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校史,历届学生、各类进修生、留学生及曾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其他兼职人员及访问学者,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为学校校友会会员。 P3;8ck3=8ep,+2A

第八章 资产与经费管理 d7.8bJ7=3qt1~5A

第九十四条 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对所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本校资产。 V2.2Bf8.5pP1.8A

第九十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日常管理、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r6;,pd5+6oo5+8O

第九十六条 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社会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W3+2wV6+3uA4~7p

第九十七条 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渠道,依法筹措事业发展资金,建立非公募基金会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英文缩写为NNUEF)。基金会为独立法人机构,依照其章程从事相关活动,接受公共团体机关、公益性团体、民间私营企业以及个人的各类捐赠。 X1-8QE6+8qT7.9g

第九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b8.7FE1:7Zp5~1W

第九十九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作为学校财务专门管理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 i3+6Qx9!5na,.4p

第一百条 学校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实施绩效评价,合理编制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D9+6sG1.4HH4?8o

第一百零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防范财务风险,规范校内经济秩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R92yM6.4cb41C

第一百零二条 学校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员工、学生工作生活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后勤保障体制的良性运行。 L1-6Wd7=2rE7-1P

第九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 q8-1fv93fr5~5W

第一百零三条 学校校歌为《南京师范大学校歌》。 C77el2=,ZG8~9f

第一百零四条 学校标志包括校标和徽章。校标以学校随园校区一百号楼的简化图形为主体,上下分别标有1902和NNU字样,上部配有橄榄枝和梅花图案,周围以中英文标识“南京师范大学”。学校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f3+1mD3;8km9.9S

第一百零五条 学校校旗有两种颜色。一种以白色为底色,配以绿色的校标、书法体“南京师范大学”和中英文标识;一种以绿色为底色,配以白色的校标、书法体“南京师范大学”和中英文标识。 Y1:7ze4-6rK68w

第一百零六条 学校校庆日为9月10日。 X9=,Tv,:,Rv88F

第十章 附则 U4~9Ho8.4MI15D

第一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学校校务会议审议、党委会审定通过,报江苏省教育厅核准后发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U5-2mf85sp9=,V

第一百零九条 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均要与本章程精神一致。 w9.2du8:5Gk6;3O

第一百一十条 本章程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教育政策发生变化、学校举办者和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发展目标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出现时,将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的程序与章程制定程序一致。 B8=,Yr3.9dz2!9k

第一百一十一条 学校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在学校的指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自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和运行。 D5=5TK93sS3+4u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授权常委会解释。 y6-9uk3-7zy4?7g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g,=9UB8?4Io,;1M

(2018年12月20日) j1;3Ia7=8Cc5;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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