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位于铁列梯克山南麓、314国道旁,成立于1984年8月,隶属于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师一团(金银川镇)、二团(新井子镇)、三团(喀拉库勒镇)的农牧连队、沙井子垦区水利灌溉处、314国道1055公里处(沙井子镇)。管辖地域约2800平方公里,辖区内人口及流动人口约12万。干警编制为19名。实有干警17名;其中党员14名,占82.3%;30岁以下干警6人,占35.3%;31至40岁干警6人,占35.3%,41至50岁干警3人,占17.6%;50岁以上2人,占11.8%;学历结构:大学本科15人,占88%,大学专科2人,占11.2%;在职法官9人。 V4.4cj9.5py35n
机构设置 B6=1gy,;2vm8=7H
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了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政工科八个部门,下辖喀拉库勒人民法庭, H7;3we4-8Ru6~,T
法院建设 j9.4Sx6+2dU,?3w
近年来,金银川法院通过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印制了《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管理制度汇编》,建立了一整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做到重大治安或安全责任事故无发生,财务管理无违纪,枪支弹药管理无漏洞,后勤保障有力。在作风建设上,金银川法院从宏观上着眼,从点滴小事上做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设立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党组班子始终把维护班子团结,树立班子威信作为每个成员的使命。在民主决策方面,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讲团结、讲大局,班子成员做到相互尊重,求同存异,通气不赌气,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打造一个过硬的班子,为法院的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在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住,真正成为全体干警的主心骨。院党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他人做的,自己坚持不做,形成了民主和谐、积极向上、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注重法院文化建设,法院集体战斗力、凝聚力强。近年来,金银川法院以开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为载体,激励全院干警人人争当“作风优良、办案质量优、服务效率高”的先进典型。 B8.2FR,=5GF5:9y
所获荣誉 V3=7zA3!9vs7:9Z
金银川法院获得兵团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2011、2012年被兵团分院连续评选为“清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荣获嘉奖,一师中级法院授予的“先进法院”、“先进党支部”等多项荣誉,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兵团先进法庭,一师十大青年卫士以及一大批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 N7;7dA5~7wW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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