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红山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南部,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悠久,是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发祥地,代表性文物“玉龙”被誉为“华夏第一龙”。红山区地处东北、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距北京、天津、沈阳和渤海湾口岸城市均500公里左右,是连接东北、华北和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区内集中了上百家中直、自治区直、市直大中型企业和一些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具有广泛的科技和信息资源。 05~5G08=7fO2?8S
红山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挂牌,前身为赤峰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506平方公里,人口43.5万人。全院年均受理案件8000件左右,审判人员年人均审理案件160件左右。其中,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260件,审结7074件,结案率为85.64%;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8351件,审结7987件,结案率为95.64%。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4405件,结案2864件,结案率65.04%。 b7?4Wq9.7vw72F
人员结构:现有政法专项编105个,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99人(法官75人)。其中,班子成员10人,审判业务部门44人,执行局11人,法警队3人,立案庭9人、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监察科等部门16人。现有环节干部30名,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女性环节干部5人,占全院环节干部的17%。正式在编干警中,本科学历以上93人;有4名干部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党员77人,占78%。聘用书记员25人,聘用法警12人。 Q1.30p,9Ck8.1e
机构设置:本着与上级法院院对口的原则,内设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政工科、监察科、研究室、办公室13个部门,下设城郊人民法庭、永巨人民法庭、南新街人民法庭3个基层法庭。 N1.1sj6=,aq2?7f
多年来,红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审判实际,打击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新理念,深化改革,强化队伍,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红山区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j8!4Ur,;5bD6: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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