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3日,景东县法院发展至今,经过多年努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在上级法院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建筑规模为540㎡,投资1300万元的办公审判综合大楼于2011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建筑规模为4340.97㎡,投资953.87万元的法庭扩建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力争今年内开工建设。景东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63名,在职59名,其中,男干警41人,女干警18人,法官37名。具有本科学历46人占77.97%,大专学历8人占13.56%;具有法官审判资格37人,占62.71%,四级高级法官18人占30.5%。 p5?5on3!,ux2~,v
法院机构设置为政治处、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院办公室、审管办、审监庭、司法技术处等16个职能部门和景福、文井2个派出人民法庭。领导职数为:院长1名、副院长3名。各部门均配庭长、副庭长、局长、副局长、队长、主任等中层干部20名。 w,;6jr9!,Uf7,s
景东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立院之本,大力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头脑,保持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履行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面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房地产和山林、水利、土地等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改进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的实现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1年至2013年共审执各类案件4120件,其中理刑事案件435件、民事案件2513件、行政案件137件、执行案件1034件。 u5.5tC5+7fp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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