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4年,位于澜沧县民族街,搬迁后的审判大楼于2002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4615平方米,象征当时澜沧县有46万人民;门前23个台阶,象征当时澜沧县有23个乡(镇);门前4颗圆柱,象征全国四级法院;正面两侧两道玻璃长窗,象似两把正义之剑;门前石雕独角兽,象征法律威严及公平正义。多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机构设置和干警队伍不断完善和壮大。澜沧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技术科、法警大队。下设机构有上允人民法庭、惠民人民法庭、糯扎渡人民法庭。澜沧县人民法院有政法编制72名,现在职人员68名,其中男45名,女23名,汉族27名,少数民族42名,本科学历51名,专科学历14名,高中(中专)以下学历4名;我院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为36名,肩负着近几年来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及再审案件年均受案2000件左右的重任,历年的结案率达90%以上,没有出现超审限、超羁押案件。 R,+2rj4:6UI2+7b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技术科、法警大队。下设机构有上允人民法庭、惠民人民法庭、糯扎渡人民法庭。 Y4?5Bc3!3ul1-7r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一次,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一次,多次被市法院及县委政府表彰奖励。 F7+6uA9;5S04?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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