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简介
2002年,莆田市行政区域调整,撤销莆田县,成立荔城区、秀屿区。2002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莆田县人民法院,成立荔城区人民法院。同年9月30日,荔城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全院编制85个,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黄石人民法庭、北高人民法庭、西天尾人民法庭等17个机构。具有法律硕士学历6名,法律本科学历5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体人员87.9%。 B2-2PM3~4rt,+1h
近年来,荔城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荔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荔城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届文明单位”,队伍建设、执行、信息、司法警务保障等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调解衔接工作、严打斗争、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计划生育、法制宣传等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法院学术论文先后多次在全国、全省学术论文研讨会上获奖;4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1人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妇联授予“优秀女法官”,1人被省法院授予“十佳廉洁从业先进个人”;2个业务庭和19人次分别荣立集体、个人三等功,内设机构和干警受省市法院、市委市政府表彰分别达38个(次)和123人次。 x3.5Bd,.6Qb1-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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