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简介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3月3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全院共有14个内设机构,现有38名在编人员,本科以上学历34人。 w1=2eR6:6rf3=2H
机构设置
清河门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 1 人),刑事审判庭( 4 人)、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 4 人)、民事审判二庭( 3 人)、行政庭( 2 人)、执行局( 4 人)、办公室( 2 人)、研究室( 3 人)、纪检监察室( 1 人)、审判监督庭( 1 人)、审判管理办公室( 1 人)、司法警察大队( 6 人)、政治处( 2 人)等共计14个部门。 N,!6GK5.3gd98o
法院建设
近年来,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紧紧把握时代的脉搏,服务工作大局。在打击刑事犯罪调处民事纠纷化解官民矛盾服务工作大局等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区法院在工作中紧抓以下方面:一是坚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二是重视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推进司法便民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审判和执行的透明度,推行阳光下的审判,做好信访工作和安保防控工作。三是努力化解行政纠纷,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法制环境,非诉执行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认可,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行动,执行工作正在向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迈进。四是按照抓队伍、强素质、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狠抓学习教育,班子成员牢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能坚持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决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干警队伍。注重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并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庭审观摩和人大代表评议,鼓励学历教育优化知识结构。力争建立学习型法院,倡导不断学习,展开大讨论,剖析典型案例,增强能力,2010年以来组织法官和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0余人次,集中业务考试6次.有3名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5名干警取得法律本科学历。五是始终坚持文化兴院之路,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全力打造和谐法院。区法院的文化建设逐年加强,法院现拥有篮球场、乒乓球活动室、台球室多种文化娱乐场地,举行演讲、象棋、羽毛球、乒乓球等多种赛事,增强了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六是健全规范管理机制,让法官和干警在严格管理中领悟法院文化精神,树立严格文明的司法形象,让法官和干警履行职责中自觉践行法院文化精神,感受法院的人文环境。 x6+,cs7~6sI2?6P
所获荣誉
近年来,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多次多次受到表彰。2001年被省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2年被省高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12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文化建设先进法院”,2013年成功晋级省档案特级单位;周冬梅同志获全市政法系统“十大巾帼执法标兵”荣誉称号,沙丽萍同志被评为市十佳档案员,先后有6人记个人二等功,45人记个人三等功。 f2-5ho6?8pS1.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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