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人民法院简介
晴隆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位于晴隆县莲城镇五里村五家大田组,占地面积3492平方米,现有在编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90人。随着改革开放30年的革故鼎新,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晴隆县人民法院紧跟时代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探索。 J6=2Tm7-5zB7+9v
晴隆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3人),刑事审判庭(5人)、民事审判一庭(4人)、民事审判二庭(3人)、行政庭(3人),中营法庭(3人)、碧痕法庭(2人)2个人民法庭,执行局(7人),办公室(8人)、政工科(3人)、研究室(3人)、纪检组(1人)、监察室(1人)、审判监督庭(3人)、司法警察大队(3人)、书记官室(5人)等共计16个部门。 c7?5RJ3:9UZ,-7x
晴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指导思想,树立高效的司法权威和法律权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夯实基础,解放思想,强化队伍建设,倡导学习理念,创新审判机制,站在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司法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着力做好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提高法院司法形象的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更是把培养民族干部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地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经过院党组及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装备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发展和进步。 u27li6;3YQ9.3b
2008年以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妇女联合会全州妇女维权先进集体;执行局、刑庭被省、州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11名法官被州级以上法院授予先进个人、调解标兵或个人三等功。 A7-,0i8=5Ff7;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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