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简介
青山湖区地处省会南昌市城东,是英雄城的发源地,因辖区风景秀美的青山湖而得名,素有“鸟的天堂、美的空间、人的乐园”之美誉。区域面积160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是南昌市区域面积最广、人口最多、发展潜力最大的城区。 k4;5Jd,!7RU6.4O
青山湖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赣江、抚河穿境而过,拥有世界最大的都市候鸟公园,江西最大的海洋公园和全省唯一的城市湿地公园。青山湖区区域特色突出,素以“一最二大三优四多”闻名。“一最”,即历史最悠久;“二大”,即城区面积大和经济总量大;“三优”,即区位优、环境优和平台优;“四多”,即科教资源多、名镇名村多、知名品牌多、特色市场多。 09-2qv,=,En8=2M
“好风凭借力,正是扬帆时。”近年来,青山湖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实力、繁荣、和谐的科学发展先行区的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区、三产富区、科教兴区”战略,紧抓项目建设不放松,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的重点区域,先后获得“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区”、“江西省投资环境十佳县(市、区)”、“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进县区”、“全省工业崛起十强县区”等荣誉200余项,被授予“中国针织服装名城”、“国家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全省食品产业基地”等称号。目前,青山湖区正围绕建设“经济大区、生态之都”的战略定位,着力推行“一拓、二抓、三提升”的策略举措,按照“一核、两翼、六区”的产业布局,大力实施“1813”产业发展战略,强力推进“40100”重大重点项目,加速实施富民强区的“十大工程”,努力把青山湖区建设成为实力、繁荣、和谐的科学发展先行区。 X4;6w09:2ZQ6;6V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2月,原名郊区人民法院,2002更名为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塘山人民法庭、湖坊人民法庭、罗家人民法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办公室、技术处等17个职能部门。 A8~4oS3-6BM3!4D
目前,全院共有行政编制83个,事业编制6个。现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离岗退养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全院现有法官52人,书记员7人,法警9人,行政人员12人。在学历结构上,研究生11人,大学本科63人,大专6人。 t2!7vP85fL9=6d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着力在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在特色工作上谋创新,在难点工作上求突破,在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09年4月荣立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2011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庭、研究室等多个部门被评为省、市级“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江西省首届“十佳法官”、“江西省先进工作者”顾丽霞,全国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刘力及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获得者余行飞、熊青锋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s4-4us8+8Aw8!1H
谋大局 三种意识服务科学发展 A1!1ab7?,Bt5-8d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始终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健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调解、实施大整治、推进大创建,为把青山湖区建设成实力、繁荣、和谐的科学发展先行区提供优良的司法保障。该院近三年年均收案2660余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 A8-2SX,=2Zf1;6l
——树立精品意识,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着党委、政府“三保一弘扬”、“十大工程”等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商事审判对经济建设的调节功能和服务作用,及时审理涉企业债权债务纠纷、民间借贷及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通过用足用好法律措施,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灵活运用调解措施。根据具体案情,遵照合法和自愿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双方面对面调解”、“背靠背分别调解”、“多方参与促调解”等方式,综合运用换位思考、情感化解、利益平衡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是对涉企业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为此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立案、审理、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明确办理期限,及时帮助企业化解纠纷、排忧解难。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全面收集掌握企业法律需求的基础上,全方位、多渠道延伸司法服务,主动为企业规范经济活动、防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四是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对人民法院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司法建议。 t2?9Nd9!8Hz,=4l
——树立铁案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压倒一切,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坚持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以狠抓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另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的力度,依法保障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经常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2009年,响应区政府创建“十大工程”的号召,制定了《关于创建和谐平安工程的实施方案》,部署实施了以“刚柔相济保平安”、“践行宗旨保民生”、“履行责任保稳定”、“齐心协力搞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平安工程”。 z4?9yG3=6es2;4W
——树立和谐意识,全力保障合法权益。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方式解决“官民”纠纷,在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寻求最优的解决途径。对于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注重加大行政审判协调的力度,通过庭外协调解决争议;创新非诉执行案件的工作方法,对非诉执行案件推出诉前告知,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先后为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南昌市交通管理局青山湖大队、青山湖区计生委等单位的相关部门举办多场行政执法讲座。 x1?8CJ,?7hI7!3f
保民生 三个“无缝隙”实践司法为民 f9?4px5!2US9-9K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以为民之情,探索为民之策,推出为民之举。 F,~5pD9!4wY56z
——推行注重细节的“无缝隙服务”。注重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司法服务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一方面,在服务的时间上不留空隙。如在调解、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打破传统的“五个工作日”和“每天八小时”的限制,常采取“5加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主动牺牲休息时间,悉心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司法服务。另一方面,在服务的空间上不留间距。在开设交通事故巡回庭的同时,青山湖区法院积极拓展思路,充分考虑到案件本身或当事人的特殊性,改“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如采取将开庭地点定在被告住所地等方式,全力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的服务。 V4;8tJ1-4YQ7:7R
——实行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隙对接”。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制定了《关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有效地实现了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与区司法局、湖坊镇综治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湖坊法庭试点诉前调解的方案》,聘请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法官成立调解工作组,建立起江西省首个设置在基层派出法庭的“诉前调解室”。该诉前调解室成立之后,法庭有三分之一的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率超过60%,为节约司法资源和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融合作出了有益探索。此外,及时响应群众的需求,积极配合上海路街道开展网络调解工作,通过采取法官在线解答法律困惑、现场参与化解社区纠纷等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法律服务,努力使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不用上公堂、不用出社区、不用出家门。 o6?3Vk9!3fy1~1K
——实现便民诉讼网络的“无缝隙覆盖”。从2006年8月起,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便以人民法庭为核心,在乡(镇、街办)司法所设立了便民诉讼站,在各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了便民诉讼联系点,形成了庭、站、点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2009年,为进一步完善这一网络,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和区政法委联手,在全区范围内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及镇、社区(村)综治干部中选任产生了117名司法协理员,由其协助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代表群众反映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及宣传法律知识等,且与区政法委联合出台了《构建司法协理网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等文件,使便民诉讼网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了辖区内便民诉讼网络的全面覆盖。 f,!,YO5;80v7-4Y
破难题 三大举措探索改革创新 p3-5xL,+7oc4~4Q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创新是发展的活力之源,面对时代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国内外形势的新考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始终从服务大局的现实考量及改革创新的发展眼光出发,通过规范刑事审判量刑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等举措,大力推行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量。 K6:3lg,-4hD6-8W
——规范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确立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7家基层人民法院试点单位之一,在上级法院和区委、区人大的正确指导和有力支持下,于2009年1月14日在江西省率先制定了《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试行)》和《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了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盗窃、毒品犯罪等五类常见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刑三庭副庭长戴长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可夫、朱浔等领导分别多次亲临调研、指导,对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5月15日,青山湖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专门听取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量刑规范化工作的专项报告。2009年5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座谈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确定了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扩大十个罪名的试点工作。2009年6月15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两个量刑实施细则的修订稿,在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征集各方意见,对常见量刑情节及五类罪名的量刑幅度做出了相应调整,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增加规范了强奸、抢夺、聚众斗殴等十类案件的量刑标准。由于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已接待来自广东、云南、河北、湖南、甘肃、内蒙古、辽宁等各地法院学习考察人员24批280余人次,试点工作并吸引了江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此外,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法院,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重点招标课题——《关于量刑程序改革调研》的大部分工作;并作为南昌市唯一一家基层法院承担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招标课题——《轻刑案件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的调研任务,理论与实践的并举,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o,?3RD8;1Jf2~1F
——创新审理机制,首创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为应对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的形势,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起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施行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即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该制度的运行可以简要概括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无需对有争议的财产进行评估,也不必对离婚双方的争议财产部分进行进一步调查,而是让双方如实填写“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自报家底”以提前固定证据,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申报或者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一旦法院查实,当事人将为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少分或不分财产。试行该制度后最大的好处,就是提高了离婚案件的审判效率,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也为基层法院及时、公正、高效地审理离婚案件作出了有益探索。此项措施被《人民法院报》和《新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H2+6iH1!10d7=4Z
——高效化解纠纷,成立首家物业纠纷速裁庭。针对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明显上升趋势,为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简化诉讼环节、提高审判效率,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全国首家“物业纠纷速裁庭”。该庭在程序、实体、送达、裁判等多个环节均作了简化,如当事人因工作或身体健康等方面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预约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针对物业类纠纷的特点,将调解作为审理的前置程序,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调解或撤诉,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物业纠纷速裁庭成立后,《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该庭2010年案件调撤率达93.7%;许多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纠纷化解后分别或联合给我院送来锦旗或匾额。 j9-1Td6;8ds7=1c
重激励 三种精神强化队伍建设 v6;4gc,-1Ay680
“人心齐,泰山移。”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的要求,着力强化干警的竞争意识、进取意识、学习意识,激励干警在竞争中超越、在患忧中进取、在学习中提高,多方位提高自身素质。 q,!7b06:5PS39O
一是以竞争上岗为动力,培养干警“慢不得”的危机感。为提高竞争意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中层干部结构,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制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不拘一格,以竞争上岗的方式配齐配强中层干部,特别规定新招录的优秀法律人才可以直接竞争空缺的中层正职岗位。经竞争上岗的八名干警中,两名是近两年招录的优秀法律人才,此举极大地充实了中层力量,进一步激发了干警事事争高、处处争好、不甘落后的竞争意识,极大地增强了队伍的活力和竞争力。 W22vZ,?7tL3=6G
二是以继续教育为抓手,培养干警“等不起”的紧迫感。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极其重视干警知识的更新,鼓励通过自学考试、在职研究生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学历层次,并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干警参加在职硕士学位教育管理规定》,通过奖励措施,激发干警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紧迫感,激励干警自我鞭策,在学历上更上一层楼。截至目前,该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达88.6%。 J6?7iy2~5hl5~7t
三是以业务学习为重点,培养干警“闲不住”的责任感。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干警在业务上勤学、善学,以学习为已任的态度。一方面,组织外出考察、培训,“走出去”学;另一方面,积极举办专题论坛、讲座,邀请多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来院讲学,“请进来”学。同时,通过开展业务评比、庭审观摩等方式互学互进,形成了以学习为己任、围绕审判抓学习、抓好学习促审判的良好氛围。 A9=6PQ6.6MY3!8o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引导干警“博学”的同时,也极其重视培养干警的“精研”意识,通过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激励干警既要善于实干,也要长于宣传;既要长于审判实践,也要精于理论研究。近年来,该院涌现出一批信息、调研能手,调研工作在全市法院评比中连续7年名列第一,仅2010年,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干警成功申报并中标国家级调研课题1项,省级、市级课题各2项;发表国家级理论调研文章18篇、省级理论调研文章39篇、市级理论调研文章47篇;发表各类宣传类稿件295篇;撰写的审判信息147篇被各级法院采用,其中17篇被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采用;报送的论文《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欠发达地区人民法院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以中部地区某基层法院为实证》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上荣获三等奖,填补了全市法院近10年来该奖项的空白。 d2-7aj85TX9=7F
在大力关注干警成长的同时,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也极其重视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仅2008年年初就一次性解决了2名正科级领导、10名正科级审判员、9名副科级审判员及24名正副主任科员职级待遇;对当年招考进来的5名优秀法律人才,在试用期满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员,并确定硕士研究生转正后定级为副主任科员。 m3~1Ag2=8BS8!9q
勤小物 四道防线保障司法廉洁 v,:3km3!7TE1:7A
“夫君子能勤小物,故无大患。”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向来极其重视廉政建设,坚持在教育、制度、作风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四项措施防微杜渐,督促干警始终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工作上保持清正、生活上保持清廉,始终做到“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 N7-6tu29AG,~,G
一是层层签订“军令状”。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防腐拒变的免疫力,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进行了精细分解,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将责任内容细化到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并采取院领导副职向院长、各庭室负责人向分管院长分别立下“廉政军令状”,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感,督促其“穿好防弹衣,系好安全带”,进一步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继续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J2.,NE1=,wm6.3m
二是人人有本“廉政账”。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院干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为党组织选拔用人、评价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该院采取统一内容分类、统一填写要求、统一案卷形式、一人一卷、一卷一盒、互不交叉的方式,为79名干部分别建立了廉政档案,详细记载每一位干部在廉政方面的一举一动。每年年终,不仅要替干警们算算“业务账”,还要根据所制定的廉政、勤政工作质量保证金制度,为全院干警细算“廉政账”。 v5+8Ug8!8lR9=5T
三是时时不忘“敲警钟”。为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各个场合为干警们时时敲响廉政警钟。一方面是不厌其烦、逢会必讲,无论是各庭室每周一次的庭务会、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的精神传达会、每年反腐倡廉的专题警示教育会还是其他形式的全院大会,都将廉政教育作为一个“必选内容”,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是通过将“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上墙、上桌的方式,时刻警示干警们紧绷防范弦,使廉政文化教育入眼、入脑、入心,在全院形成“人人思廉、人人颂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 o61pW9=3fI4:3o
四是处处设立“防火墙”。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积极构筑以加强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全方位的反腐防控机制,制订了《关于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关于严禁本院工作人员越权过问案件的规定》、《诫勉谈话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从立案环节即开始启动廉政监督,把廉政监督与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审判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实施;及时跟踪重大物资采购、重要项目招标等活动,加强对法院重要行政事务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廉洁。通过这种制度和机制上的廉政“防火墙”,确保在廉政监督上不留空隙、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y3=,VH4=5Mj7~9Z
回望湖光织绵绣,笑迎青山千万重。面对相当简陋的办公条件,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从不怨天尤人,而是以一种“人一之我十之”的拼搏精神,敢于踏破千难万险;面临日益繁多的利诱,青山湖区的法官从不徘徊迷惑,始终保持“一身正气敢碰硬,两袖清风不染尘”的清廉本色;面向下一步的发展创新,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也绝不畏手畏尾,将始终以一种“敢为天下先”的锐气,向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奋勇前进。 S4-6Xx5:2Wk9?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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