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建于1961年12月,时称“西藏分院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74年,日喀则18县(市)相继成立了人民法院。2003年移址至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欧珠路2号)并建院。2014年12月,日喀则地区撤地建市,中院遂更名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位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欧珠路。 N8?5hY9+2TJ3?7A
随着日喀则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不断加剧,经贸交往日益频繁,各种利益纷争随之增多。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日喀则的大背景下,日喀则法院作为构建和谐日喀则的重要力量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将迎来更加严峻的挑战。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日喀则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持日喀则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s7=1ja2.4cY44H
长期以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西藏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去部署和落实;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整体素质不断提升;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为日喀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T,~4vc17Qy5;9N
在机构设置方面:中院设置办公室(督查科)、政治处(外宣科)、审管办、研究室(编译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赔偿办、法官培训中心和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辅助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技术科20个正科级机构及4个挂靠科室(3个副科级部门、1个挂牌机构),18县(区)法院内设6至11个不等副科级内设机构。 l,:1Pu7.2ro8~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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