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凉山中院)成立于1953年,占地面积23亩,总建筑面积11198平方米,建有集审判法庭,微机网络、集团电话、电子显示、监控系统和安检系统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办公室大楼。凉山中院内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等10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法警支队等9个行政部门。现有在职干警158名。 u7:2Ws3;3Ix8-6I
凉山中院下辖会理县、会东县、冕宁县、德昌县、宁南县、盐源县、昭觉县、越西县、雷波县、甘洛县、喜德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美姑县、木里县和西昌市等17个基层人民法院。 s6+3wD4.3BC,9I
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强化司法调解工作。2008年凉山中院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四川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督办联络工作先进单位,被凉山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凉山州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先进单位,中院刑二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S,7ak8!5mT1!,q
今后,凉山法院系统将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工作、促进发展、深入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眼点,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凉山”的工作主题,更加自觉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州委“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打造‘一核、一极、五区、多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推广加强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查找不足,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切实可信措施,不断转变队伍作风。加强“两庭”建设,实现四级联网,实现全州法院系统办公现代化,着力创建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C2!5Gm1!9yt5~8e
历史沿革
1950年7月1日,西昌军事管制委员会设立司法科,接管了国民党的旧法院,组建了人民的审判机构。 Y88Zp7!5OY5.3n
1951年8月1日,西昌军事管制委员会司法科归属西昌专员公署,在地方法院未设立之前,行使审判职能。同12月28日,西康省人民法院西昌分院正式成立,专署司法科随即终止审判职能。 w9-5Op3;7p09=2e
1952年10月,西康省凉山彝族自治区(地州级)人民政府成立,下设司法科。在人民法院尚未建立之前行使审判和司法行政职能。 Q2+7me6.6kH5.9h
1953年2月2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正式成立了凉山彝族自治人民法院。 F3-4zb5!7Iy,?6x
1955年2月21日,西康省人民法院西昌分院更名为西昌专区中级人民法院。同年,西康省撤销,西昌专区划归四川省管辖。凉山彝族自治区人民法院更名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同时转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和指导。 h7?3Ot23Dw,.9U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西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程序受到严重破坏。 F9?3IV9~3GU,=2T
1968年1月,西昌地区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同年2月,凉山州的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 a5!6VV3-8jQ4-6F
1969年,西昌,凉山两地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人保组,人民法院的职能由“人保组”取代。 M2:7gE,:30n3-6l
1972年11月1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建制。 l,!8fj6-4Th3-4d
1973年7月12日,西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建制。 o,~3zw6~9Da9:4u
1978年11月,西昌地区建制撤销,西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并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04!7fQ5+6be3+5n
1979年,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院址由昭觉迁至西昌。 Q8;2EV,:4l06;5Y
1990年以前的内设机构 b5!4vB,;5ir4:9s
1952年(西康省人民法院西昌分院)下设刑事组、民事组、秘书组; g9=9ip8!1dD2=7u
1952年至1962年(西昌专区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刑庭、民庭和办公室; Q9!8nT68od2!5H
1963年增设司法行政科和接待室; G6=4RQ5?6Zt,:6f
1973年恢复法院建制后,重设刑庭、民庭、办公室、接待室; J47la2;9c0,+7e
1974年9月,建立地区公证处; C,-5Sb7~,eC5:7O
1975年9月,建立政工科。 u2!9IE9~2vu1?,e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后,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才逐步建立组织机构。 C,;6RR1.,ad6;,T
1957年7月,建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同时成立了审判委员会。 a2!5pR,=4Jv7+4o
1979年西凉合并后,先后增设信访科、政工科、司法教育和经济审判庭。 l8;2gb58Ys5-5Q
1981年3月,成立州司法局后撤销法院和司法教育科。 g8?7di2-9wi8:4J
1981年12月,增设刑事审判庭第二庭。 l3!5Tl9.,pM,-8c
1982年9月、1983年11月,分别建立林业审判庭和木材水运审判庭以及司法行政科。年底撤销刑事审判庭第二庭。 L9.5Fy7=6QP4~,b
1985年后先后建立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监察室、政策法律研究室、法律业大凉山分部,恢复刑事审判庭第二庭,改信访科为告诉申诉庭,政工科改政治处,司法行政科改司法行政处。 d4?5Af23VU8;4X
1990年以后的内设机构 y2!5EI2.4yZ8=8i
1990年,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共有14个内部机构,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执行庭、林业法庭、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监察室、政策法律研究室、法警中队、法律业大凉山分部。 L7+6bN3!2Xb4=2L
1997年8月,改政治处为政治部,下设干部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和法警管理科。1998年将上述三科分别改为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培训处和法官管理处; D1-1ql9:6Mb6.4D
1997年8月,将经济审判庭分为经济审判一庭和经济审判二庭;改司法警察中队为司法警察支队,同时组建司法警察直属大队;在审判监督庭内设立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L7-1Xf1-2ay6:,C
2000年3月撤销全国法院法律业余大学凉山分部; l5+7J06;6Ep8;2d
2001年12月,撤销经济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同时组建民事审判第三庭;改告诉、申诉庭为审判监督庭,同时成立立案庭;增设执行局(同时保留执行庭);并在执行局内设置执行处、案件协调处和综合处;增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i9!,rG9~7Jw3=8Q
到2007年止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共有16个办事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政策法律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中共凉山州纪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A51hf,1xs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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